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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8月4日 星期一

哥前13<分享與討論>01

上帝在教會所設立的,第一是使徒,第二是……,第三是……

……。你們要切切的求那更大的恩賜,我現今把最妙的道指示你們。

(哥前12:28-31

更大的恩賜是什麼?上帝藉Paul所要指示給我們那最妙的道是什麼?有什麼更大的恩賜是大於說及翻譯方言、教師、先知,甚至大於使徒的呢?那其中最神妙的道理是什麼?哥前13接著說:

我若能……,我若有……,卻沒有愛,我就算不得什麼。我若將所有的賙濟窮人,又捨己身叫人焚燒,卻沒有愛,仍然與我無益。(1-3

為什麼?難道我若能做任何事、我若擁有全世界、贏得全人類的掌聲及崇高的名聲,甚至為別人受苦,卻只因我沒有愛,我仍算不得什麼也仍與我無益嗎?

現實上,這其實是真的非常令人稱羨及夢寐以求的,而且當然非常益於自己。只是,這就是身而為人應該在此生此世的終極目標?單單一個人,如何能做「任何」事、擁有「全」世界、贏得「每個人」的掌聲及「永恆」的名聲?這就是最大的恩賜?如果這就是確定無疑最大的恩賜,那,死了之後?如果活一百歲,那一百年之後,死了,什麼都結束了,這會是最大的恩賜?恩賜若不能延續到身體消亡之後如何是最大的賞賜?

若有能延續到身體消亡後的賞賜,誰來保障這一切得以實現?活人可以?死人可以?一個生前德行很好,死後受大家崇拜的死人可以?鬼可以?如果鬼可以,那如何聯想生前與鬼同在而得鬼的賞賜,死後與鬼常存的那個賞賜會是什麼鬼東西?又,若是鬼來保障這一切,那活著還能有什麼盼望?

況且,說實在的,我,這一個人,有什麼資格承接這超越死亡的恩賜?全世界的人有誰總是良善的及沒犯過罪的得以相稱地承接這超越死亡的永恆恩賜?又,到底誰能保障一個永恆的恩賜?至少,理性可以理解:非永恆的是不可能保障永恆的,只能是永恆的才能保障永恆的可能——永恆者分享及保障祂的永恆給非永恆者。

什麼是永恆?愛是永不止息(8,只有愛是永恆的。而那屬世的一切,等那完全的來到,這有限的必歸於無有了(10,而這其中上帝愛的恩典的神妙道理,我們是模糊不清(12,不過如今所知道的有限,到那時就全知道,如同主知道我一樣(12。那,什麼是愛?感謝主,祂教導說:

愛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愛是不嫉妒;愛是不自誇,不張狂,不做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處,不輕易發怒,不計算人的惡,不喜歡不義,只喜歡真理;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愛是永不止息。(4-8

約翰一書第四章:

親愛的弟兄阿,我們應當彼此相愛。因為愛是從神來的。凡有愛心的,都是由神而生,並且認識神。沒有愛心的,就不認識神。因為神就是愛。神差他獨生子到世間來,使我們藉著他得生,神愛我們的心,在此就顯明了。不是我們愛神,乃是神愛我們,差他的兒子,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這就是愛了。親愛的弟兄阿,神既是這樣愛我們,我們也當彼此相愛。(7-11

其實,我的理性還是不能完全掌握其中的奧秘,但上帝清楚明瞭教導我們:上帝就是愛,愛是從上帝來的凡有愛心的就是認識上帝。愛的源頭、愛的獲得及愛是什麼都是同一個問題——認識上帝。而上帝也清楚明瞭地教導愛的真諦:愛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並親自做了最高的示範——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

主阿,以經解經、清楚明瞭、聖靈教導了,我也感動了、也懊悔了,為何我還是常健忘你的教導呢?主阿,懇求你的赦免及憐憫,將祢的教導銘刻在我們心中,叫我們常常以你的教導為糧勝過三餐的本能,阿們。

2008年7月31日 星期四

哥前12<分享與討論>01

上帝阿……主阿主阿……地這樣叫,這如此平常的習慣,我平常是不會有什麼特別感受的。然而,身處在拜偶像的家庭,越想嘗試分享福音而受挫,我越是能體會及感動:若不是被聖靈感動的,也沒有能說耶穌是主的3)面對我的家人隨事被牽引受迷惑,在傳福音上,我常為想解釋些什麼而生氣;我越想做點什麼,就越發現他們付出的愛總是比我多更多;我以為分析地非常清晰明瞭易於理解,就越疑惑他們還是不能接受,……。只是,我無力感越重,卻總是因此覺得更親近、倚靠上帝。當我越不憂心家人信主的事時,我常在回頭反省時驚覺那同時是我最懶散、最不愛主的時候,也因此我很難去愛其他人甚至是我的家人,因為我沒有愛。主阿,這就是你說的:身上肢體人以為軟弱的,更是不可少的的用意嗎?雖然我們都厭惡自己軟弱,也會為所愛的人的軟弱所苦,但在軟弱中似乎又有上帝愛的教導的奧秘,我的主,是這樣嗎?

恩賜(gift,新標點和合本)原有分別,聖靈卻有一位。……聖靈顯在各人

身上,是叫人得益處。……這一切都是這位聖靈所運行,隨己意分給各人的。

感謝主憐憫我讓我可以稱祂為主。只是,在主對我的憐憫及恩賜上,我叫什麼人得什麼益處?就最大的益處,福音,我渴慕理解而分享而體現完全?就最愛的家人,我常憂心他們可能在此世都不會信主?我知道我不需憂心反要不住地禱告,對上帝有信心。問題是我常是不憂心的,我的不憂心不是上帝安慰我的結果,是因為我常對此事是不很在意的,所以我常是不憂心的,當然更別提因憂心而不住地禱告,然後得上帝的安慰而不憂心了。我也知道這是上帝隨己意分給各人的,……只是,這常是我遇到挫折時的藉口,而不是信心。

主阿,我開始感覺叫你主阿會讓我鼻酸了。

當我渴慕祢時,我才驚覺我常是不渴慕你的;當我對福音缺乏、無力時,才驚覺原來我不能做點什麼。主阿,都交給你,好不好?求你憐憫,阿們。

2008年7月25日 星期五

哥前11<分享與討論>01

我不是很懂經上提的:

「男人是女人的頭」(3)、「凡男人禱告或是講道,若蒙著頭,就羞辱自己的頭。凡女人禱告或是講道,若不蒙著頭,就羞辱自己的頭,因為這就如同剃了頭髮一樣。」(5)、「女人乃是由男人而出」(8)、「女人乃是為男人造的」……

記得當初查經時老師是這樣解釋的:在當時的時代背景,妓女及女奴是不蒙頭、短髮或是光頭的。而在當初哥林多教會裡,也有女性流習於不蒙頭或短髮,Paul是基於當時的文化背景及教會現況作教導的。又,()是上帝定的,我們為何要質疑或抱怨呢?

我當初不是很懂經文,現在也精進不多,面對當初以來的疑惑,及據我了解此章節一直以來都飽受女性主義批評,我還是這麼認為:()是上帝定的,我們為何要質疑或抱怨呢?

創造次序本就是奧秘,也不是人能參透的,人也無須為上帝煩惱甚至向上帝搶嘴:為什麼我就要蒙頭而他就不用?為什麼我不蒙頭是羞辱而他就不是?為什麼我是由他出的,而不是他是由我出的?為什麼我是為他造的,而不是他是為我造的?為什麼……上帝要創造這樣的秩序?

無論是創造的次序、教會或聚會應有的禮教、聖餐應有的安排……等等,都蘊含著秩序,或是上帝所定或是相關於上帝。不過,難道就不能問為什麼?這樣不是太教條、太嚴酷了嗎?

其實,我認為是可以問的,只是:屬上帝的知識也只能由上帝幫我們理解,當然,我指的不是字面上經句的意思而是精義。上帝可能親自指教我們,或透過任何方式、工具教導,即使是我們所請教的那個人,他若能引導我們理解,那也是上帝讓他理解並可以說明清楚,或使用他為工具來直接讓我們理解,當然,也幫我們預備了謙卑的心來領受。凡屬上帝的知識,只能由上帝幫忙理解,必須要有上帝從中做工才行。

然而,我們自己,是用一種什麼樣的心態在質疑呢?我們是預備一種什麼樣的心態在向請教上帝呢?即使我們直接請教的是一位老師——面對的只是一個人,問題是:是人讓我們理解,還是上帝讓我們理解屬上帝的知識呢?若是人,那這個人就是狂傲自大、自以為義,更因他自以為義而更顯其狂傲自大。有得吃、有得喝、有得呼吸都要感謝主,萬有都是出於上帝,況且是屬上帝的知識,難道不是上帝額外的恩典?有什麼不是領受的呢?

若只有上帝才能幫助我們理解屬上帝的知識,那即使我們請教的是人,其實我們是在請教上帝,懇求上帝直接或間接地幫助我們理解。

日常生活中,我們向別人請教問題尚且好聲好氣的,若對方是大師或很兇,我們一定是戰戰兢兢地深怕有所冒犯……,那我們請教屬上帝的知識時,是預備什麼樣的心態向上帝請教呢?

2008年7月24日 星期四

哥前10<分享與討論>01

……以色列眾人向摩西亞倫發怨言,全會眾對他們說,巴不得我們早死在埃及地,或是死在這曠野。耶和華為什麼把我們領到那地,使我們倒在刀下呢,我們的妻子和孩子必被擄掠,我們回埃及去豈不好嗎。(3

……耶和華對摩西說,這百姓藐視我要到幾時呢,我在他們中間行了這一切神蹟,他們還不信我要到幾時呢。(11……我忍耐他們要到幾時呢(27……(民14

我曾這樣想過:以色列人都已親身經歷上帝明明可見的十大神蹟,尤其「過紅海」這麼令人傻眼的經歷,怎麼還會去懷疑上帝的應許?以色列人也太悖逆了吧!要是我也能親身經歷,一定終生難忘,一定捨命順從,一定滿懷盼望,一定充滿信心,一定……

真的嗎?同樣都是人,他們還是自認為與上帝關係非常親近的選民的猶太人,並且身歷埃及奴隸苦痛的生活而極度渴慕拯救……,同樣都是人,我有什麼條件說我一定不會違背上帝呢?難道我自認為信心強壯嗎?是的,在這件事件上我自認為信心是強過那些應該被恥笑的猶太人的。……我想起了三次不認主的Peter,與耶穌基督朝暮相處並親眼見識我主的風範及所施的神蹟,難道Peter的信心不會是堅固且強大的嗎?然而,信誓旦旦的Peter還是……軟弱了。

耶穌對他們說,今夜你們為我的緣故,都要跌倒。……彼得說,眾人雖然為你的緣故跌倒,我卻永不跌倒。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今夜雞叫以先,你要三次不認我。彼得說,我就是必須和你同死,也總不能不認你。眾門徒都是這樣說。(太2631-35

其實,我在逃避一個事實,事實就是:我也是會不認主的,更尖銳的事實是,我常不認主,我的生活充斥著健忘上帝的教導。而面對這些鑑戒的提醒,我一開始的反應,就是以驕傲的姿態偽裝成強壯的信心,包裝不為人知的悖逆。我是心虛了,是遺忘了經上明明可見的鑑戒,更是忘了:其實,鑑查人心的上帝祂都知道。此時,才晃然意識到,經上的鑑戒就像是對我的驕傲的預言。

他們遭遇這些事,都要作為鑑戒,並且寫在經上,正要警戒我們這末世的人所以自己以為站得穩的,需要謹慎,免得跌倒。(11-12

~,哀~。悖逆是人性,正如不愛上帝是人性,連親身經歷十大神蹟還能悖逆,連與耶穌基督朝暮相處還能不認主甚至賣主,可見人真的悖逆極了。同樣是人,都是人性,我如何說我的信心能強壯如曠野的猶太人及使徒呢?或許,我有時信心是強壯的,然而信心仍是恩典,只來自上帝而不是自己做的工,我有什麼好自誇的呢?甚至,那可能是因為上帝體諒我的軟弱還經不起太大的試煉,所以把我保護著,保守我的信心,那我有什麼好自誇的呢?而在面對自認為通不過的試煉上,經上安慰我們說:

你們所預見的試煉,無非是人所能受的。上帝是信實的,必不叫你們受試探過於所能受的。在受試探的時候,總要給你們開一條出路,叫你們能忍受得住。(13

這句話常能安慰我,但尤其在自己面對一些自認為通不過的困難時,也常暗自猜想:會不會上帝有其他的安排……。我當起了伊甸園裡質疑上帝的蛇了。唉~~真是牆撞的信心。願上帝憐憫保守我們的信心渴慕主的真理勝過於物質的的需要,阿們。

2008年7月16日 星期三

哥前9<分享與討論>01

<哥林多前書>越看越有一種抵抗繼續看下去的能量醞釀著,我開始逃避面對聖經作反省。……我的敗壞就像是放在地下室,光鮮亮麗的客廳看不到,一陣陣的霉味卻從地下室傳來,待久一點就聞不到了雖然地下室的霉味一直都在。然而,越親近基督的馨香,之後,就越覺得那霉味噁心且味道更重了,每次親近基督的馨香之後,就越覺得那霉味又更重了。我越來越害怕聞到那霉味,也矛盾地害怕親近基督的馨香了,因為我會慌恐遠離之後,面對那越來越臭的霉味,甚至又沉浸其中而不自覺了。其實,那霉味是一直都在的,也沒有越來越臭,是一直都很臭,只是我習慣了。……想到這裡心裡就一把火,真想一把火燒掉自己----敗壞的地下室及做門面的客廳,真想換個房子,就住在基督裡。

1

兩年半前第一次讀<哥前9>記在聖經頁上的一句話,我現在反問自己仍是啞口無言:「何為你身為基督徒的印證?」……我們稱羨亞伯拉罕的信心、使徒們的犧牲奉獻、提摩太以身殉道的勇氣……,然而,這些經歷若臨在我們身上,我們會怎麼做?我們敢怎麼做呢?……我們身上有什麼是身為一個基督徒的印證呢?

「基督是我家之主」的牌子掛在家裡,就真的以謙卑僕人的姿態尊基督為我的主、順從基督的教導?買了好幾本聖經卻沒有一本好好地看完,這是我身為基督徒的印證嗎?作禮拜天教堂裡的基督徒、作禮拜四查經班的基督徒、作謝飯……,這是我身為基督徒的印證嗎?那,基督徒的印證是什麼?經過洗禮的儀式就是基督徒的印證了嗎?

……我自稱身為一個基督徒的印證是什麼?「上帝是鑒察人心的上帝」這句話,越來越讓我覺得毛骨悚然,也越安慰我了。

2

我不是自由的麼(1),我不是使徒麼,我不是……麼,……。難道我們沒有沒有權柄……麼(4),難道我們沒有權柄……麼,……。然而我們沒有用過這權柄,倒凡事忍受,免得基督的福音被阻隔。(12……我雖是自由的,無人轄管,然而我甘心作了眾人的僕人,為要多得人。(19)向猶太人,我就作猶太人,為要得猶太人(20),向……的人,還是作……的人,為要得……的人,……。無論如何,總要救些人。凡我所行的,都是為福音的緣故,為要與人同得這福音的好處。(23

愛,放棄權利。

2008年7月14日 星期一

<暑期讀經>生活分享----頭髮、焦慮與永續發展

(寫在前面:這篇是生活偶感,但也是我一直在思考的問題,信心與焦慮,永續發展和永生的關係,不過我這裡沒有著墨很多,因為都還要再多想一點,這篇就算是作個輕鬆的生活偶拾的分享吧....)


親愛的天父,為什麼我總是害怕失去什麼呢?我總是自以為是的以為能為自己保存些什麼,但是,真的一切就如我所想的嗎?賞賜在祢,收取在祢,我不禁為自己的焦慮感到好笑。

週末回家被我媽抓去剪頭髮,讓我感到焦慮的不是剪頭髮這件事,卻是幫我剪頭髮的阿姨的警告,她是像在作末日預言般說,妳再繼續天天洗頭保證再過不久會頭髮掉光光,親愛的天父啊,讓我最感到驚奇的是,我真的因為她的話害怕了起來。我一邊感到焦慮一邊在心裡取笑自己,取笑自己如此的小信和放不開。

但是焦慮像蒼蠅打不著也揮不去,親愛的天父,不過是失去區區的頭髮卻讓人感覺自我的形象受到無上的屈辱,這是如何奇特之事?這讓我聯想起剩三根頭髮的禿子的笑話,但是這樣的笑話倘若發生在現實生活就可能是悲劇了。三根頭髮和光頭兩相無異嗎?其實真的差很多,對人來說。

如果從動物的面向看回來,其實可以看出毛髮對人的意義竟是如此的非物理、非生物性。很多人多說貓咪抓去理毛後會「自卑」,躲躲藏藏不敢見人,但實際上它的躲藏不是因為「自卑」,而是因為沒有安全感。我又不是貓,為什麼篤定的這麼說?因人和貓是不一樣的,貓是不會自卑的,因為貓沒有自我意識,它的躲藏是因為為身上本來有的毛髮被乍然剪除,讓它失去遠本熟悉的身體與空間接觸的感覺,因此它會想要先尋求隱蔽,等到習慣這種空間感它才能安然行動。

在此,「自我意識」是個重要的關鍵,動物不會有對自我的認識,因為它的識覺世界是以自我為起點向外展開的,自我是它的識覺不可動搖之根基。因而,它能夠識覺「屬於它」的一切,但並沒有能力去認識它的「自我」,它既不會反思也不會懷疑這個「自我」基本公設,「自我」從來就不是它的識覺對象。動物的自我是一個純然的有機生命體(organism)的凝聚聯合之力,它的中心意識是「屬於我的」而不是「自我」,它能辨別屬我的和非我的,但是無法以「自我」為一個意識對象。

然而人不一樣,人的認識並不只限於識覺世界,他還要認識自己,他的認識不是以自我為起點,而是以自我為終點、為目的。甚至,「自我」就是人的「世界」,人要先認識了「自我」,才能真正認識世界。

所以,動物生活在世界中,動物是自然的一部份,綿密相繫;人卻是在世界中生活,人是一部份的自然,若即若離。

所以,回到頭髮,動物失去毛髮,連帶失去的是整個屬於它的平素熟悉的空間感,但是空間還在,它能夠很快的再度適應熟悉空間,找回另一種平衡關係。人失去僅存的三根頭髮,卻常常等於失去全世界,因為這三根頭髮是他的賴以自信的尊嚴,失去頭髮等同於失去自我,也就等同於失去世界。

父啊,人若認識自我和世界卻不認識祢,當他的自我和世界都崩壞頹圮之時,他如何能活?當我們沸沸揚揚的討論世界的永續發展、能源的永續利用,卻轉頭不認祢、不稱祢的名,世界如何能不恐慌?永恆握在祢手中,人卻背道而馳遠離祢而去,我不知道在這個損壞殆盡的世界還能期待什麼?當我單單只是想到頭髮掉光的可怕光景而不由自主的焦慮害怕時,我可以明白人們對世界的焦慮和憂心,但我不明白的是,最甘美的慰藉和永生的應許在祢手裡,人明知卻不信靠祢,這世界上還能信靠誰?

父啊,願祢的憐憫和帶領常臨到地上。我們需要的一切東西,祢都知道,願眾人都求祢的國祢的義,不再為明天憂慮。(太 7:32-34)

2008年7月12日 星期六

哥前8<分享與討論>01

你認識什麼?」與「上帝認不認識你?」哪一個重要?

你可能飽讀詩書,辯才無礙,有好幾個博士學位,是幾個領域的權威,備受推崇及愛戴,這與「上帝認不認識你?」哪一個重要?

你可能熟讀聖經及通曉教義,是牧師、傳道人、執事、長老……教宗或教皇,這與「上帝認不認識你?」哪一個重要?當然,這些身分不等於「上帝認識你」的印證,不等於天堂的門票或復活的號碼牌。那,上帝認識誰?

若有人愛上帝,這人乃是上帝所知道的。(3

很多人都認識上帝,但不都愛上帝。很多人都通曉教義及聖經,但不都愛上帝。上帝創造世界,世界裡有上帝的意志表現,人的理性對世界的掌握形成知識,為何知識叫人自高自大呢?為何認識上帝卻又不愛上帝呢?他認識到的是什麼樣的上帝,是他學來的還是上帝給的認識呢?為何通曉教義及聖經卻又不愛上帝呢?他是基於什麼目的呢?……為什麼不愛上帝呢?或,我想這樣問:面對上帝,我們是存著什麼心呢?

憑著對教義多一點認識而賣弄,憑著多一點思想訓練或技巧在言談或爭辯上佔優勢而驕傲,我非常能體會

知識是叫人自高自大,唯有愛心能造就人。若有人以為自己知道什麼,按他所當知道的,他乃是不知道。(1-2

按著相稱於信心的愛人的行為的稀落,我知道我乃是不知道的。且,我自以為知道的那些認識,反而使我驕傲而自以為是,甚至在爭辯中使人跌倒或誤解了基督的教導。

我是存著什麼心呢?我不說,主你也都知道。我要說,要向你認罪。主阿,求你赦免,保守我們有一顆謙卑並渴慕你的真理的心,阿們。

2008年7月10日 星期四

哥前7<分享與討論>01

還記得第一次讀<哥前7>時,令我有點臉紅心跳,尤其文中常提到如:淫亂的事、情不自禁、引誘、禁止不住、慾火攻心……。但最深刻的印象則是:它()直接指出人的情慾的敗壞及軟弱,一針見血毫無保留,就像是一個人的坦白,就像是鑒察人心。而這正是人們平常羞於啟齒及面對的,也常流於暗地亂搞,甚至是欺世盜名的道德表演。

老師說:那是Paul(哥林多)當時的淫亂情境而提出的(提醒也是教導)。當時,我感嘆,生處在民間信仰及一貫道的環境,生活上卻時有很多熱心的人、也很多道德表演、同一個人佛堂內佛堂外兩個樣子的、花天酒地卻也花大把銀子燒香拜神明的、荒謬乖誕的習俗或規定、不明就裡的傳統要求的壓力、繁瑣的宗教禮儀……;一個充滿愛但愛裡有壓力,一個追求信仰但信仰裡充斥人性的氛圍。然而,他們都不會坦白自己的情慾並進一步悔改,只一昧地訴說一些高人的故事或事蹟及作文言文書籍解讀,和熱心於參加宗教活動,彷彿不參加會遭天譴或被人說話似地。……然而,聖經卻不留情面地直指我們情慾的敗壞及軟弱。

我想Paul指的是教會裡的弟兄姐妹吧,我開始不驚訝教會裡也充斥著道德表演及暗地裡有狗屁倒灶的事,因為這是人性,以前是這樣現在更是,也沒有地區上的隔閡。只是,我們敢不敢去面對,去坦白自己的情慾常有卑劣的聯想及慾求?我們不習慣說,也不會說,甚至「不怕你知道只怕你看到」。聖經卻要說出我們心裡的實際狀況,並提醒我們:上帝都知道。

我們姑且會同情、安慰及幫助別人,難道愛的上帝的愛會比我們的還少,會比我們還不會去顧念人的軟弱嗎?難道祂只會一味地審查、咎責然後定罪嗎?不,上帝不是嚴厲的法官,也不是不通人情的獨身主義者,祂是愛的上帝。祂設立並祝福婚姻是為我們不因情慾所苦並因而犯罪。看來,在上帝祝福的婚姻裡,有自由。只是,世人卻常以自由之名對婚姻作控訴行情慾之實,卻因肉體無法滿足情慾的無限而更不自由。

………….

婚姻裡的基督是什麼?

大家可以一起來讀 <婚姻中的基督——婚姻意義的神學反思>

http://www.ttcs.org.tw/~church/27.1/06.pdf

2008年7月9日 星期三

<暑期讀經>基督裡的自由-在《哥林多前書》裡的討論

本文一方面是讀《哥林多前書》的一些收穫與思考,另一方面,則或許可以回應睿怡之前所寫的、有關「自由」的文章。這幾天在讀這個經節的時候,真的是越看越喜歡了,因為保羅在這封書信裡寫出了好幾個非常重要的信仰重點,對我來說,如果一篇文章能夠包含這麼多的真義,那真是一件了不起的事情了。而我也注意到,這個經節似乎能夠提供我們來思考「自由」的問題,底下我將試著表達我的想法,也期盼大家能不吝指正。

自由是什麼?
-從追求個人自由談起

photo by Kazze on Flickr.com

這個強調「個人自由」與「物質慾望」的時代裡,這看似互相背離的兩者其實是來自於同一個根源,因為前者對於「自由」的訴求主要不是在擺脫物質的羈絆,反倒是更期待著能夠擁抱物質慾望與那同屬物理法則的各種身體慾望-事實上,這正是要擺脫「道德」的羈絆,擺脫各種倫理、道德、信仰與其他社會規範的束縛。於是,有趣且矛盾的是,這種對個人「自由」的追求反倒是將自己陷入一個「被決定」的狀態-我們以為能夠拋開一切而自己作,但卻是做了慾望的僕人。

偏偏,能夠隨著自己的各種慾望而行在這個時代反倒被許多人視為是「自由的」,但若受到了道德的約束則被認為是「不自由的」-作為一個現代人,我們已經很習慣為我們的慾望、身體來「伸張正義」,而我們往往不察唯有出於自己的道德決定,才能抵擋那來自自己以外的物理法則、自然律的決定,於是才能展現出有別於受到物質宰制之外的「自由」。

試想,一個人怎有辦法向自然律挑戰而不受自然律決定呢?但在道德上,我們看到了這種可能,於是歷來許多人會寧願為道德的緣故而不惜犧牲自己的利益,甚至生命。這不就是人能超越自然律、不受自然律決定的證明嗎?但再讓我們回到前面所提到的普遍理解:「難道這不也是被道德所決定嗎?這還算是自由嗎?」是的,在道德上所表現出來的自由,僅是不受物理法則與自然律決定的自由,但這樣的自由,卻也受到了「非物理法則╱非自然因素」的決定,於是康德認為沒有不被決定的自由,因為所有的自由都是需要依靠法則的,即便人能夠抵抗物理法則,但也是要接受道德法則的引導(註1)

在道德引導下的自由難道不比在物質引導下的自由更高嗎?偏偏,這個時代瀰漫著一種敵視道德的氣氛,道德似乎是比物質更可鄙的,遵從道德的人往往被視為傻瓜,總要受人攻擊;但追求物質的人卻人人稱羨,並紛紛起而效尤。

所以保羅所說的「你們是重價買來的,不要作人的奴僕」(林前7:23),對今日的人來說,就更是意義深遠了。

photo by _bobz_ on Flickr.com

基督徒的自由

-在基督裡的自由

基督徒有自由嗎?基督徒的自由是在基督裡的自由-是作為「基督的奴僕」(林前7:22)的自由,但怎麼會有作為奴僕自由呢?保羅是這麼表白的:「我雖是自由的,無人轄管;然而我甘心作了眾人的僕人,為要多得人。向猶太人,我就作猶太人,為要得猶太人;向律法以下的人,我雖不在律法以下,還是作律法以下的人,為要得律法以下的人。向沒有律法的人,我就作沒有律法的人,為要得沒有律法的人;其實我在神面前,不是沒有律法;在基督面前,正在律法之下。」(林前9:19-21)

關於奴僕的自由,我們或許暫且按下,底下我將初步的整理《哥林多前書》所談到的基督徒的自由-它大概可以分成:知的自由、行事的自由、分辨善惡價值的自由、愛的自由,與得救的自由。

知的自由

作為「人」的有限性

我們怎能自信地說我們有知的自由呢?上帝對約伯所說的:「我立大地根基的時候,你在哪裡呢?你若有聰明,只管說吧!」(伯38:4)正是在提醒我們,作為一個被放置被創造的世界被造物,我們究竟自以為能夠了解多少呢?我們不是根據那已經存在的-包括這個世界,與我們的身體-來認識世界嗎?我們的認識能夠超越上帝的認識嗎?

倘若先不拉高到上帝的層次,事實上,我們是單單連自己都沒有辦法超越的-我們或許可以透過自然科學的研究、累積非常豐富的對自然事物的認識,但我們往往在「認識自己」這個部份就會面臨到困難,因為人是利用自己來認識世界,也正因此,往內看,人很難跳脫作為工具的自己來認識自己。再往外看,人也很難跳脫自己這個工具,而「像山一樣思考」的、去身歷其境地體會與理解其他生物的生命狀態。我們所能認識到的,有很多都已經被我們「作為人」的這個身份給決定了。

智慧與愚拙

而人不僅僅能認識的有限,我們卻也常常高估了我們所認識的,於是在《哥林多前書》裡,保羅用了非常多的篇幅,來糾正憑恃知識的「自高自大」(林前4:6、5:2、8:1),說明「這世界的智慧,在神看是愚拙」(林前3:19),而上帝反倒「樂意用人所當作愚拙的道理,拯救那些信的人」(林前1:21)

但之所以稱上帝的道理是愚拙的,我想保羅在這裡一方面是對比著那不信之人的「智慧」,一方面則是在表達「相信的困難」,於是傳福音「並不用智慧的言語,免得基督的十字架落了空。因為十字架的道理,在那滅亡的人為愚拙」(林前1:17),接著,他更進一步的說:「我們卻是傳釘十字架的基督,在猶太人為絆腳石,在外邦人為愚拙」(林前1:23),而這所傳的,是「這智慧世上有權有位的人,沒有一個知道的,他們若知道,就不把榮耀的主釘在十字架上了」(林前2:8)

猶太人以自己所想像的彌賽亞來比對耶穌,於是大大的失望了;對許多人來說,要去相信一位看似落魄地、卑微地、被羞辱地釘在刑具上的人是救世主,那更是難以接受了;而對更多人來說,基督徒在世將要受到許多考驗與苦難,要學習自制、反省與順從,這更是不可置信的了-人活得好好的,誰願意去承受苦難呢?誰願意承認自己有罪並從此背負著罪呢?那不是很不自由嗎?

於是,聰明的人類怎麼會喜歡有上帝呢?信仰這種上帝不是很不聰明的嗎?為了自由的緣故,人應該不必受上帝的限制才對。同樣的,人對世界的認識,應該奠基在人自己身上,而不是在於上帝。

於是,在這種情況下,保羅還能告誡誰呢?「人不可自欺。你們中間若有人,在這世界自以為有智慧,倒不如變作愚拙,好成為有智慧的。因這世界的智慧,在上帝看是愚拙。如經上記著說:『主叫有智慧的,中了自己的詭計。』又說:『主知道智慧人的意念是虛妄的。』」(林前3:18-20),又說「若有人以為自己知道甚麼,按他所當知道的,他仍是不知道」(林前8:2)。但基督徒是否就可以驕傲地說自己知道呢?誠如我們所讀到的,偉大的使徒保羅總是謙虛的:「我們現在所知道的有限,先知所講的也有限,等那完全的來到,這有限的必歸於無有了」(林前13:9-10),又說「我們如今彷彿對著鏡子觀看,模糊不清;到那時就要面對面了。我如今所知道的有限,到那時就全知道,如同主知道我一樣」(林前13:12)

作為一個有限的人,在基督裡我們會知道,但總是無法完全的知道,但作為基督的奴僕所應該知道的,我們必定會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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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事的自由

在《哥林多前書》中最明顯地談到自由的部份,或許就是第六章的;「凡事我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凡事我都可行,但無論哪一件,我總不受它的轄制」(林前6:12),這裡的「不受轄制」,其實就是一種不被物理法則決定的自由-而這樣的自由是被上帝所決定的,且也樂於被上帝所決定。那麼上帝訂出了什麼樣的規則呢?粗略的說,即是以鋪陳於前句的「有益處」為原則。

但若說「有益處」,這或許會讓我們聯想到它是不是指我們自己的利益,於是在另一處,保羅又補充說明了:「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凡事都可行,但不都造就人。無論何人,不要求自己的益處,乃要求別人的益處。」(林前10:23-24)話說到這裡,保羅所欲表達的耶穌的「愛的命令」就大大的呈顯出來了,因為唯有愛人才願意造就人(林前8:1),唯有愛人才願意求別人的益處、而不求自己的益處。換句話說,對基督徒而言,凡事都可行,但無論哪一件,都總被愛所決定-都必須出於愛

對此,保羅在吃祭偶像之物這事件上,陳述甚多,提醒我們即便是行正當的事,也要因為愛人的緣故-「惟有愛心能造就人」(林前8:1),而願意改變自己的姿態、改變自己行事的方式,哪怕這樣的改變會損及我們的利益,我們仍要因為愛人而如此去行。

但這愛不只是愛人,它其實也是愛自己-即珍惜重價買來的自己,並從自己連結到上帝,於是說「豈不知你們的身子就是聖靈的殿嗎?這聖靈是從神而來,住在你們裏頭的;並且你們不是自己的人;因為你們是重價買來的。所以,要在你們的身子上榮耀上帝。」(林前6:19-20)又說「無論作甚麼,都要為榮耀神而行。」(林前10:31),於是,基督徒總要為了榮耀上帝,放棄自己的假自由-那被物質與慾望掌握的「個人自由」-而去追求道德上的、信仰上的真自由

這種行事上的真自由絕對不是容易的,它必定是得忍耐和努力的,若按照佛洛姆對自由的想法(註2),則自由並不是我們行動的起點,反倒是我們必須積極追求的終點,於是自由是需要追求的,而奮鬥是幫助我們獲得真自由的方法,就如同保羅所說、所奮鬥的-「我奔跑不像無定向的;我鬥拳不像打空氣的。我是攻克己身,叫身服我,恐怕我傳福音給別人,自己反被棄絕了」(林前9:25-27)

分辨善惡價值的自由


在開頭的部份,我們討論到了追求「個人自由」者對道德的敵視-這個世界往往過於看重道德的決定,但相反的,卻很能接受物質的決定,以致於人們會厭惡前者而悅納後者。或許保羅的話,能夠將我們從這層關係,帶到更深層的部份,他說:「死的毒癀就是罪,罪的權勢就是律法」(林前15:56)

為什麼律法是罪的權勢呢?這麼說來律法豈是罪惡的幫兇嗎?保羅說:「斷乎不是!」(羅7:7),乃是因為罪惡藉著律法來陷人入罪(羅7:5、7:8、7、11),就好像伊甸園裡的蛇藉著分辨善惡樹上的果子來勾引人-那果子豈有罪呢?我們豈不知道罪是藉由律法(即果子)來發動的嗎?於是越是禁地,我們就越想一探究竟;越是聲明不可做的事,我們就越要懷疑且越要去做。以致於今日的我們會懷疑道德、懷疑倫理、懷疑信仰、懷疑上帝,這不都正被保羅說中了嗎?

我們的踰越為我們帶來不受律法束縛的自由假象,但其實卻是被罪惡決定、陷入了罪惡的控制之中;我們以為自己有分辨善惡價值的「自由」,但事實上,我們不過是想要自己決定不被他人決定-彷彿被他人決定是種恥辱、是種難以翻身的宰制、是被剝奪了自由,當我們還來不及想得更多時,罪惡便循著這縫隙鑽進我們心裡、在心裡活躍起來了,於是保羅這麼諷刺:「你們已經飽足了!已經豐富了!不用我們,自己就作王了!」(林前4:8)

光憑自己,我們怎麼能夠決定善惡與價值呢?那罪惡豈不會在你做決定時大肆活動嗎?-讓你難以承認自己的惡,而曲解自己為善,將對你有利的賦予好的價值,將與你利益相違的賦予壞的價值,老實說,我們不就最容易這麼做嗎?假如我們能夠跳脫出來想,這怎會是一種自由-而不是被罪惡所束縛、以致於自欺欺人呢?

這正是最荒謬的事了:想要做王的,卻做了奴僕;作為奴僕的-在上帝的帶領下-卻遠離罪惡而成為自由的了(羅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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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的自由


耶穌說:「我賜給你們一條新命令、乃是叫你們彼此相愛.我怎樣愛你們、你們也要怎樣相愛」(約13:34),而保羅同樣告誡哥林多教會的弟兄:「我藉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名,勸你們都說一樣的話。你們中間也不可分黨,只要一心一意,彼此相合」(林前1:10),愛作為基督信仰的核心,在保羅的教訓中大大的顯明了,但是,愛怎麼會是一種命令呢?愛怎麼會是一種規定呢?這樣的愛還有自由嗎?

回過頭來看,當我們在談愛的自由時,我們又是怎樣思考的呢?在許多時候,與其說我們是在談愛的自由,不如說是在談自己在愛的關係裡的利益權利,於是那是不容許被侵犯的,否則就是連帶破壞了自己在愛裡的自由。但相較於我們是如此地用力捍衛自己的利益與權利,當我們在談愛的自由時,有一件事又是我們亟欲拋棄的-那就是愛的責任,於是我們在捍衛利益與權利之外,我們又希望自己在愛裡可以是解放的、是不受拘束的、是不必負擔太多責任的,否則失去了快樂的愛,它可能就是一種等待拋棄的變質的愛了(註3)

簡單來說,在某些情況下,與其說我們是在追求愛的自由,不如說我們是在算計自己的利益權利,是在思考著自己的滿足,卻不願負擔由愛而生的責任。與其說這是一種自由,不如說是一種自私。但在耶穌的「愛的命令」裡的「愛」又是什麼呢?正因為它是一個「命令」,且對象是自身以外的人,甚至是自己的仇敵(太5:44),這樣的愛-它雖然是一項命令,但比起那以自由為名的自私,何者比較珍貴呢?何者才有價值呢?甚至是,何者才稱得上是愛呢?又如保羅所說,若沒有愛,則「我就算不得甚麼」(林前13:2)-若沒有愛,那麼人還有什麼價值呢?

況且我們誰不是先領受了上帝的愛,然後才認識到這愛的命令呢?上帝要我們愛人豈是為了上帝自己打算呢?事實上,上帝正是希望我們像祂那樣愛人,希望每個人都能在這愛裡得益處-就像我們從上帝那裡白白的得了益處一樣。對人來說,這絕對是艱難的愛,而或許也正因為此,上帝頒佈了這不容置喙的命令,要我們透過捨己愛人而從這罪惡的世界中解放出來,在愛裡得到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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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救的自由


最後,人總是希望能夠超越死亡、渴求永恆,但是誰能夠帶來永恆呢?我們豈能憑著自己得救嗎?-儘管現代科學不斷地在延長人類壽命上鑽研精進,但這些研究除了大大的證明人們是那麼樣地渴望不死,它其實也是在告訴我們,在這個部份,我們所能做的是多麼地有限。於是我們相信有永恆者、相信有永恆的世界,相信永恆者將帶來永生,這也就一點都不奇怪了(註4),至少在這部份,我們很清楚自己並沒有決定的自由,只有等待救贖的自由,於是保羅說「那已經立好的根基就是耶穌基督,此外沒有人能立別的根基。」(林前3:11),又在《哥林多前書》第15章裡穩固眾人對復活永生的信心。

結語:作為奴僕的自由

回到前頭的一個疑問:我們若做了基督的奴僕,那麼又怎麼會有自由呢?而現在,從這整個討論來看,一位真正的基督徒至少擁有了「不被物質、物理法則、罪惡決定的自由」。然而基督徒的自由並不是絕對或任意的自由,它是依循上帝的決定、是在上帝旨意決定下的自由,並且若出於愛、出於真理,則一切都可行。

那麼我們或許又要問,受上帝決定的自由是否比受物質與罪惡決定的自由要來得好呢?我的經歷與眼界與有限,但倘若我能將一切交由、聽從、任憑上帝決定,那麼它必然也是一件幸福的事,因為上帝是明明白白的愛人的上帝,祂是那麼樣地清楚表達了對人的愛與救贖,並且要愛人愛到底(約13:1),又希望人們能夠如祂愛世人一樣愛人,於是,我們既享受這愛,又承受這愛的命令,這究竟有什麼不對呢?還感到什麼虧欠與不滿足呢?

主啊,謝謝祢。


註1:參考自2008年「哲學專論」課程筆記
註2:同註1
註3:參考自2007年「愛的哲學」課程筆記
註4:同註3

(本文同步刊登於oikos-taiwan部落格、le petit séminaire部落格)

2008年7月8日 星期二

哥前6<分享與討論>01

前半部在講基督徒社團弟兄姊妹間有爭論及不義時的教導,一開始我以為那是寫給教會組織的,而我雖然一直都非常期待一個可以適得其所的教會或團契但現在並不隸屬於任何,所以有一點……事不關己的心態,覺得與我的關係不大。

……

只是,團契關係不應侷限在教會或任何組織吧,幾個基督徒奉主之名聚會就是禮拜吧,只要是基督徒,之間應該就有團契關係吧,因為我們都連結於耶穌基督,不是這樣嗎?至少我都是這樣安慰依依不捨要離開的女朋友:「我們沒有分開,我們都連結於耶穌基督。」或許後面的經句也可以是回應:

凡事我都可行(all things are lawful for me),但不都有益處。凡事我都可行,但無論哪一件,我總不受它的轄制(under the power of any)。

基督徒凡事都是可行的lawful),基督徒是不受轄制的(under the power of any),

這包含任何人事組織,包含教會——基督徒是自由的。只是,我捫心自問:我是

一個基督徒嗎?我的行為堪稱為是一個基督徒應有的行為嗎?我的行為能贏得

上帝的喜悅嗎?我有以基督的心為心,以耶穌基度的教導來反省自己,預備一顆

順從的心接受愛的上帝的任何安排,所以宣稱我是基督徒,愛的上帝所安排的一定「愛」的,所以我順從,所以我是自由的!我是真的這麼相信嗎?

如果我沒有,那此時我宣稱我是自由的,我凡事都可行,則是以上帝之名為自己

的放任、縱欲及懶惰作藉口。而且我忘了,我總是敗壞的,即使有時在上帝保守

的信心裡得到真自由,但我總是敗壞的,我不僅是走向死亡的存有,更是走向魔鬼的存有——是背離上帝的存有。即使別人不知道,我也不會口頭承認,但鑒察人心的上帝祂知道:我愛自己總是比愛上帝多一點。

況且,我的自由可以是在上帝的教導之外的嗎?可以是遠離上帝的嗎?我讀聖經要讀不讀地可以說我凡事都可行?我遠離團契、討厭團契裡的人可以說我總不受它的轄制而且我是剛強的可以以個人之驅抵抗魔鬼的引誘嗎?

想到這裡,不禁讓我想到因查經班而有的團契關係。感謝主體貼我們的軟弱保守我們的信心,不受魔鬼引誘而敗壞我們的團契關係。

……

什麼是自由?至少,自由似乎不是一蹴可及的,更不是我的選擇權而已,自由是一個需要奮鬥的目標。壓抑以自由之名走向魔鬼的放縱,而擁抱不自由地順從耶穌基督的教導走向上帝,與主聯合,與主成為一靈(哥前617),主在我裡面,我在主裡面,才是自由,才會理解自由。

只是,我無法憑著我的敗壞走向祂,因為我總是愛自己多一點,總是自然地受引誘而犯罪。

感謝主,祂卻用愛引導我。

2008年7月4日 星期五

哥前5<分享與討論>01

我越來越看不懂了。
面對老師已查過的章節,自己也重複讀過了,如今再讀仍有許多疑惑之處。
為什麼呢?
我知道聖靈每次要我們領受的各不同,但我想質疑的是自己讀經的心態。

我常想早點看完一卷書信,也常一次一個多小時看三四章,也常往後翻看剩下幾章,在看到最後一章後會有一種「達到目標」的成就及如釋重負的感覺;聖經上畫了好幾條線和好幾種顏色,也寫一些註解及感想;也開始朗朗上口一些字句及可以粗略解釋一些概念了……。只是,除了畫過的線及不陌生的字句,每一次重讀一個章節,不只是仍有疑惑的經句更是對整篇少有深刻的感想。都仍有一種疏離感,我好像離這些經文很遠,這些經文都似乎不在我的生活裡出現,我的生活似乎與這些教導是兩回事的,只是它寫在書上而我去記誦——我沒有感動。

我沒有感動。
聖經,是上帝的話,是上帝救贖的特殊啟示,
而我是用什麼心態來讀上帝的話?

難怪我沒有感動,難怪我愛讀不讀的,難怪我愛聖經相關的勝過聖經本身。
我沒有渴慕上帝的真理,
我沒有很飢渴地去滿足,卻很自然地渴了就喝餓了就吃,
甚至花很多心力去滿足口腹之慾,
我沒有很愛慕地去追求,卻總是愛得到些什麼愛為自己作些什麼,
甚至積極地尋思贏得一些人的好感,

聖經,是上帝的話,
我是真的這麼認為嗎?

2008年7月2日 星期三

哥前4<分享與討論>01

什麼是論斷?什麼是批評?批評等於論斷?


……時候未到,甚麼都不要論斷,只等主來,他要照出暗中的隱情,

顯明人心的意念。(哥前4:4-5


論斷,必須等主來,且有暗中的隱情


論斷(一個人),直接的解釋是「對這個人的討可以了,可以結束了」,

也就是說「他就是這樣的一個人了,沒任何可能性了」

——把一個人「說絕了」。

這就是「審判」吧,所以必須等時候到,等主來,暗中有隱情

必須是全知的、鑒察人心的上帝才能識透比萬物都詭詐、壞到極處的人心。

(耶1710

所以「不能論斷」,是要提醒我們根本沒有作論斷的條件(能力),

妄作論斷更是自大,也是沒有憐憫——沒有保留對方悔改的可能。


批評,是以不把這個人說絕了

只針對這個事件(下的這個人)作評述,

而保留這個人在其他事件上及其以後,是會有不同的可能性的,

這就不會是論斷。因為上帝容許他還有可能性——至少還有悔改的可能性。

而存著良善及為使他者美善的批評 及對違反公義的批評,

反而可刺激反省 使悔改可能,這是需要也是難得的。

2008年7月1日 星期二

080629主日崇拜......分享

1
馮:現在物價高,尤其面對能源的枯竭,石油的價格高居不下,更是影響著我們的生活……

面對上帝所容許的事,我們應該想想,上帝要告訴我們什麼?
馮:或許我們可以這樣想
……
物價高,就讓它再高一點吧!買不起,就少買一點吧!
為什麼我們不去想:倒掉食物的營養就已足夠我們身體需求了呢?
衣服少買一點,等舊了破了再買呢?……
或許我們可以這樣想
……
.....................................................................................................................................

2

婦女:你是什麼東西!我是可憐你,讓你有點成就感,你以為你是什麼東西!

……馮後來也生氣了,但還是放在心裡……,就這樣,在路口,馮被罵了十幾分鐘……


(一兩月)……

有一婦女開始在馮牧養的教會出現,她是x大英文系畢業,中年,衣著整齊……。與馮交談中透露有金錢上的困難,馮塞了一兩千給她。就這樣,婦女偶爾會出現,也都要求資助。有時還會直接打電話給馮,要馮直接把錢送過去給她。

馮騎機車來到婦女的居所,的確家徒四壁。馮經過幾次交談深知婦女在精神上有點問題,就幫忙婦女辦健保卡:把戶口從台中遷到台北,再辦了健保未繳金額的分期。但最困難的是,馮花了好多心力才終於說服婦女去看精神科醫師。

馮陪婦女去看精神科醫師,看完出醫院,在路口……

婦女:你為什麼亂花我的錢?

馮:???

婦女繼續說:我都沒什麼錢了,你辦什麼健保、什麼分期,我拿什麼去繳?

馮:大姐,辦健保看病比較不花錢。(婦女還有工作能力,若醫師診斷有精神上

的問題,已喪失工作能力,也可以申請補助。馮是這樣想著但沒說。)

婦女:你是什麼東西!我是可憐你,故意讓你為我作一些事好讓你有點成就感,

你以為你是什麼東西!

(……馮想著這幾天來為這婦女做了這麼多事,又被莫明地在路口臭罵,後來也生氣了,但最後還是放在心裡……。就這樣,在路口,馮被罵了十幾分鐘……)

馮接下來又去探望一位生病的教友,直到凌晨12點多才回到家。

回到家後,馮靜靜地想著婦女在路口臭罵他的話……

馮:對阿,我是什麼東西!

難道我為她做這些事很了不起嗎?

難道我做這些事沒有為了我自己嗎?

難道我以為我是在塑造一個傳道人的典範嗎?

我在禱告時會跟上帝說我是無知的、敗壞的……

為什麼現實上有人對我說「你是什麼東西!」時我要這麼生氣呢?

我的確不是一個東西!我為什要生氣?

在上帝面前,我的確什麼都不是阿!……

2008年6月30日 星期一

Martin Luther 「Ninety-five Theses」翻譯

這是我的暑假英文作業,我想好好的來翻譯Luther的Ninety-five Theses ,已經想很久了,礙於學期中太忙一直騰不出時間,趁著暑假的大好時光,把他一點一點翻譯出來放上來佔版面,請大家幫我看看翻譯、順順句子吧。感謝。



In the name of Our Lord Jesus Christ. Amen.
奉我們的主耶穌基督之名,阿門。

1. When our Lord and Master Jesus Christ said, “Repent”[Matt. 4:17], he willed the entire life of believers to be one of repentance.
當我們的主耶穌基督說「你們應當悔改!」(太4:17)時,他要的是信徒整個生命的徹底悔改。

2. This word cannot be understood as referring to the sacrament of penance, that is, confession and satisfaction, as administered by the clergy.
這個字不能被理解為歸屬為聖禮的贖罪,亦即,懺悔與贖罪,並非歸屬神職人員的掌握操持。

3. Yet it does not mean solely inner repentance;such inner repentance is worthless unless it produces various outward mortifications of the flesh.
而這並不只是意指內隱的悔改;這種內隱的悔改是無價值的,除非它生發出許多肉體羞愧悔恨的表現。

4. The penalty of sin remains as long as the hatred of self, that is, true inner repentance, until our entrance into the kingdom of heaven.
對罪的懲罰只要維持對自我的憎惡,亦即,真正的內隱懺悔直到我們進入天界的國度。

5. The pope neither desires nor is able to remit any penalties except those imposed by his own authority or that of the canons.
教宗既不渴望也沒有能力寬恕任何懲罰,除了那些出於他自己權柄或教義加諸的。

6. The pope cannot remit any guilt, except by declaring and showing that it has been remitted by God;or, to be sure, by remitting guilt in cases reserved to his judgement. If his right to grant remission in these cases were disregarded, the guilt would certainly remain unforgiven.
教宗不能赦罪,除非宣稱或表明這罪已被上帝赦免;或者,為了確定,暫時不對一些情況做出他的判定。如果他准予赦免的權利在這些情況中是不被理會的,罪將確定地仍舊未被寬赦。

7. God remits guilt to no one unless at the same time he humbles him in all things and makes him submissive to his vicar, the priest.
上帝不赦人罪,除非同時間他虛己在萬物之中,並且讓他自己順服於他的代理人,教宗。

8. The penitential canons are imposed only on the living, and, according to the canons themselves, nothing should be imposed on the dying.
悔罪的教義只能加於生者之身,並且根據教義自身,不應該有加於死者之上的。

9. Therefore the Holy Spirit through the pope is kind to us insofar as the pope in his decrees always makes exception of the article of death and of necessity.
因此聖靈通過教宗對我們同情寬容,以致於在教宗頒佈的赦令總是有對於死亡及必須的出條款之例外。

10. Those priests act ignorantly and wickedly who, in the case of the dying, reserve canonical penalties for purgatory.
這些神父無知且惡劣地行為,在[處理]死者/垂死者的情況時,他們為求滌罪而保留教義上的懲罰。

11. Those tares of changing the canonical penalty to the penalty of purgatory were evidently sown while the bishops slept [Matt. 13:25].
這些將教義上的懲罰改變成為求滌罪的懲罰的稗子們,顯然地趁著主教睡著時播種(太13:25)。

12. In former times canonical penalties were imposed, not after, but before absolution, as tests of true contrition.
在以往,教義上的懲罪是被加上去的,並不是在赦罪之後而是在赦罪之前,以為真正悔改的試驗。

13. The dying are freed by death from all penalties, are already dead as far as canon laws are concerned, and have a right to be released from them.
死者被死亡從所有的懲罰中解放,他們已死亡遠離教義律法關照之外,並有權利從這些教義法規中被豁免。

14. Imperfect piety or love on the part of the dying person necessarily brings with it great fear;and the smaller the love, the greater the fear.
就垂死者/死者而言,不完美的虔敬或愛必然招致極大的憂懼;並且,愛越小,憂懼就越大。

15. This fear or horror is sufficient in itself, to say nothing of other things, to constitute the penalty or purgatory, since it is very near the horror of despair.
這樣的憂懼和恐慌在其己身是充分地去構成懲罰或滌罪,不需贅言其他,因為它是非常接近絕望的恐懼。

16. Hell, purgatory, and heaven seem to differ the same as despair, fear, and assurance of salvation.
地獄、煉獄和天堂看起來似乎相異,如同絕望、憂懼和拯救的確據。

17. It seems as though for the souls in purgatory fear should necessarily decrease and love increase.
這看起來就似乎是在滌罪之中的靈魂,憂懼應該是必需減少而愛[才]增加。

18. Furthermore, it does not seem proved, either by reason or Scripture, that souls in purgatory are outside the state of merit, that is, unable to grow in love.
此外,無論是藉由理性或聖經似乎並沒有證明,滌罪中的靈魂是在值得功績的狀態之外,亦即,無法在愛中成長。

19. Nor does it seem proved that souls in purgatory, at least not all of them, are certain and assured of their own salvation, even if we ourselves may be entirely certain of it.
也似乎沒有證明滌罪中的靈魂,至少不是全部,是確定並放心於他們自身的得拯救,即使我們自己可能是完全確定此事的。

20. Therefore the pope, when he use the words “plenary remission of all penalties,” does not actually mean“all penalties,” but only those imposed by himself.
因此當教宗使用這些字「對所有的懲罰充分的/完全的寬赦」,他並非確切的意指「所有的懲罰」而只意指那些他自己加上去的。

21. Thus those indulgence preachers are in error who say that a man is absolved from every penalty and saved by papal indulgences.
如此,那些豁免人罪罰的牧者說,一個人是因教皇的赦罪而從一切懲罰中被赦免並得拯救,這樣說是錯誤的。

22. As a matter of fact, the pope remits to souls in purgatory no penalty which, according to canon law, they should have paid in this life.
如同事實上的事情,教宗赦免滌罪中的靈魂無罪,因根據教義上的法規,他們應已在生命中付出代價。

23. If remission of all penalties whatsoever could be granted to anyone at all, certainly it would be granted only to the most perfect, that is, to every few.
如果赦免所有罪無論如何是真的可以允授給任何人,無疑地,被授與的只有最完美的,亦即,極少數中的任何一個。

24. For this reason most people are necessarily deceived by that indiscriminate and high-sounding promise of release from penalty.
基於這樣的理由,大部分人們必然是被不分青紅皂白並且極為誇大其詞的豁免罪罰的允諾給蒙蔽了。



(待續)

<暑期讀經>對於電影《Saints and Soldiers》的一些分享與討論

既傳基督是從死裏復活了,怎麼在你們中間有人說沒有死人復活的事呢?若沒有死人復活的事,基督也就沒有復活了。若基督沒有復活,我們所傳的便是枉然,你們所信的也是枉然;並且明顯我們是為上帝妄作見證的,因我們見證上帝是叫基督復活了。若死人真不復活,上帝也就沒有叫基督復活了。因為死人若不復活,基督也就沒有復活了。基督若沒有復活,你們的信便是徒然,你們仍在罪裏。就是在基督裏睡了的人也滅亡了。我們若靠基督,只在今生有指望,就算比眾人更可憐。(哥林多前書15:12-19)

應該是從《搶救雷恩大兵(Saving Private Ryan,1999)》開始注意與喜歡看戰爭片的,於是接著推出的《諾曼地大空降(Band of Brothers,2001)》當然也就成為無法錯過的佳作-雖然前後兩者無法相比(影片長度、拍攝規劃皆有所不同),但如果真要比較的話,我是更喜歡後者的。至於往後的《黑鷹計畫(Black Hawk Down,2001)》、《硫磺島的英雄們(Flags of Our Fathers,2006)》與《來自硫磺島的信(Letters from Iwo Jima,2006)》我也都到電影院去看過。

而之所以喜歡這類的電影,不是因為迷戀軍事武器、嚮往男子氣概或喜歡血腥殺戮,而是希望能夠試著從這些悲劇裡得到一些思索反省的機會。

《機飛總動員2( Hot Shots! Part Deux)》電影畫面,from Youtube.com

事實上,在看過這些比較希望能營造出戰爭的真實情境的電影之後,再去看那種「打不死的戰爭英雄」電影真的會叫人吐血-這些電影能夠給我們什麼樣的啟發與反省呢?在《機飛總動員2( Hot Shots! Part Deux,1993)》裡的Charlie Sheen已經用「電動玩具式的得分與升級」與「被彈出的彈殼淹沒」來為後者做了最好的詮釋,那麼我們還期望從那些戰爭電影裡看到什麼呢?更大的爆炸?

當然,要透過電影來談反省未必得如實地使用肚破腸流等恐怖景象來表現,對此可以就自己看過的《血鑽石(Blood Diamond,2006)》與《盧安達飯店(Hotel Rwanda,2004)》來作比較,前者運用血腥場面所得來的效果,就未必比後者所營造出來的那種緊張與驚恐要來得有震撼力。但在某些時候,血腥場面卻又很可以作為一種提醒,舉一個跟本文所要談的內容稍遠一些的例子,即是血腥得讓許多人難以忍受的《受難記(The Passion of the Christ,2004)》,這即是Mel Gibson要透過視覺影像來提醒我們基督所承受的苦難。

而回到原先的脈絡裡,戰爭電影裡瞬忽即逝的生命-如《搶救雷恩大兵》裡死傷慘重的諾曼地登陸,與戰爭中荒謬的死亡-《諾曼地大空降》裡的士兵因撿來收藏的德軍魯格手槍意外發生走火而死、《來自硫磺島的信》裡日本士兵被迫用手榴彈自殺。這些情節對於看似戰爭已然遠颺的我們來說,其實都是一種提醒與反省-而這也是許多人在看過電影之後的共同感受。

Saints and Soldiers

而我所想要分享的,是最近看到的一部在2004年推出的電影《Saints and Soldiers》,它的中文片名被沒頭沒腦地翻成了「馬爾梅第戰役1944」-沒錯,這部片是根據二次世界大戰的馬爾梅第大屠殺事件與其他真實事件來進行改編的作品,但是這中文片名翻譯卻完全錯失了該片的主題-信仰。

故事大致上是在描述從德軍屠殺戰俘事件中幸運脫逃的四個美國士兵,在意外解救一名英國空軍後,為了要將在空中偵查的重要情報送回總部,五個人在一路上的相處與面臨著的挑戰。

電影的主角,是這五個人裡頭的神槍手Deacon,他原本是一位在德國柏林傳教的教徒(即便電影裡從頭到尾都沒有明確的表示,但根據種種線索,他應是一位摩門教徒),其次則是無神論的救護兵Gould,而有關信仰的主題,也就是在這兩個人的互動中被呈現出來。而雖然摩門教不是我的信仰,但是若從我的信仰出發,則這部電影中確實有幾個我認為值得拿出來討論的部份,大概地說,它們分別是審判、罪、復活與新的生命。

審判與罪

將來的審判

在片中,Deacon因為在先前的戰役裡誤殺了兩名婦女與六名兒童而造成嚴重的心理障礙,而Gould則是在戰爭中目睹了太多的死亡,不相信人死後還會有生命-Gould曾與Deacon談到他所遇過的一位瀕死的小孩,那小孩不斷地向上帝祈求,但最後還是死了,「我看著他的眼睛,裡面什麼都沒有,什麼都沒有,當時我就了解到,如此而已」。對此,Deacon則提起另一個自己曾親身經歷的例子,他與一位受了重傷的孩子都在祈禱,但孩子仍舊死了,這是他第一次看著人死去,但Deacon認為那孩子是去了更好的地方,Gould聽到Deacon這麼說,便稱這種對永生的「想像」還真是「方便」,但Deacon卻回答:「方便?這是剛才你說話時(指Gould所說的「什麼都沒有」),我在想的事情」。

Deacon會這麼講,我認為是因為他相信上帝的存在,與相信那在進入永生之前的「審判」,也正因為上帝與審判,所以Deacon才會在這一路上背負著「殺人」-而且還是殺了無辜之人-這沈重的負擔。這就像柯老師在哲學專論課堂上曾經提到的,倘若人的生命真的只有這短短的數十年,沒有永生也沒有審判,那麼人當然可以盡情地去擁抱虛無主義而不必理會任何在道德上的要求了-因為人生就只有這麼一次,誰能規定╱限制我該怎麼過呢?我何必遵循道德而壓抑自己呢?亦如杜斯妥也夫斯基所說:「如果沒有上帝,則我什麼都可以做」,而這也就是為什麼康德會認為出於「道德」的要求,我們必須相信上帝的存在。

倘若沒有上帝與審判,那對犯罪的人來說,該有多好、多輕鬆、多「方便」呢?但反過來說,倘若沒有上帝與審判,對於那些老實又善良的過了一輩子,卻常常得承受其他人的罪惡的迫害的人來說,又要如何向他們交代呢?事實上,縱然我們不喜歡背負罪惡感,但在某些時候,我們的良知卻也會隱隱約約地告訴我們這不應該「只是」一個弱肉強食、適者生存,而沒有什麼公義與道理的世界。

不同的制服,相同的人

Gould在另一次與Deacon的交談裡,談到了Deacon對德軍的友善態度-Deacon在從大屠殺中逃脫時,曾有機會射殺一名追捕他與同袍的德軍,但卻沒有出手,這件事情讓Gould耿耿於懷,對此,兩個人展開了一番對話:

Gould:「你為什麼這麼喜歡德國佬?」
Deacon:「因為我認識他們,我知道他們大部分就像你和我,只是穿著不同制服。」
Gould:「所以阿道夫希特勒是個好人?等你了解他以後,(還會認為他)只是穿著不同制服?」
Deacon:「那不是我說的。」
Gould: 「這些在馬爾梅第的人就跟我們一樣,除了戴的頭盔不同?」
Deacon:「如果這令你能更容易恨他們,隨便你。」
Gould:「如果不是因為他們,現在我正從醫學院畢業,替摔下腳踏車的比利打石膏,但現在,我從17歲的兄弟肚子挖鉛彈出來,因為他想為國效命,謊報年齡,現在他躺在泥漿裡淌血,要上帝來救他,不只是穿不同制服而已。」
Deacon:「……」

老實說,Deacon對這件事情的看法在信仰裡是不難理解的,因為作為一個人,誰不是背負著罪惡呢?誰有資格說自己是最乾淨的人呢?就連偉大的使徒保羅都有令人難堪的過去,於是他是那麼謙卑地領受上帝的恩典與指示。但偏偏「好人」與「壞人」的粗糙切割是那麼樣的頻常,特別是這樣的切割是「出於」恨惡與「不愛」,而甚至不一定是來自於某人做了什麼壞事,於是「壞人」的標籤成為我們得以發洩、產生仇恨與實行報復的「方便」工具。天曉得我們喜歡看那些「邪不勝正」的電影,究竟是出於我們對於追求正義的熱情,還是出於我們心裡隱藏著的報復心態與暴力傾向呢?

而其實電影後段的內容,也在試著回應「不同制服」的議題,話說這五人在傳送情報的路上抓到了一名德軍Rudi,沒想到他正好是Deacon在德國的教友,隔天,Deacon偷偷將他釋放,但Rudi也回報了他們一項重要的情報,讓他們可以更快地回到美軍的陣營;而後,在一場與德軍的激戰中,他們在非常危急時又遇上了Rudi,Rudi不但沒有向其他德軍舉發他們,還支開德軍讓Deacon等人逃脫,而這些令Gould不可置信的作為,在影片的最後也真的改變了Gould對德軍-那些不同制服的人-的想法,他開始試著去愛他的敵人。

復活與新的生命

戰爭中的死亡

當我在看這部嘗試如實描繪戰爭殘酷的電影,並且主角Deacon又是那麼樣的在意被他誤殺的平民時,讓我想起查經時曾經讀到的「既傳基督是從死裏復活了,怎麼在你們中間有人說沒有死人復活的事呢?因為死人若不復活,基督也就沒有復活了。基督若沒有復活,你們的信便是徒然(林前15:12-14),又說「若死人不復活,我們就吃吃喝喝吧!因為明天要死了」(林前15:32),因為這些在戰爭裡死亡的大多數人究竟何辜呢?曾經有那麼多的人在戰爭裡莫名其妙的失去生命,如果他們就這樣「什麼都沒有」了,我們要怎樣接受呢?特別是經歷著那麼樣令人心痛的死亡的我,如果人生就這樣什麼都沒有了,我要如何接受呢?我豈能瀟灑地說「人生不過就是生老病死」?不,我沒有辦法像過去那樣說出這話了,不是因為我變得軟弱,而是因為死亡是那麼強烈的臨到了我的身邊。

老實說,沒有經過苦難的人,是很難了解那身處苦難之中的人的,這道理說起來容易,但經歷過之後更覺得它是那麼樣的真實,過去我很難體會別人面對死亡的痛苦,而現在,我才可以說我能夠稍微了解。遺憾的是,我們的電影常常都把死亡描寫得那麼樣的膚淺,以致於死亡好像只是大叫一聲然後掙扎一下罷了,甚至在大多數的好萊塢電影裡,我們還會為那些為數眾多但指出現不到幾秒的壞人嘍囉的死亡而感到興奮?!唉,我們究竟能從這些電影裡體驗到什麼樣的生命層次呢?

回到前面所談的,如果沒有復活與永生,我們要怎樣面對死亡呢?我們要怎樣面對「其實我們並不想死,也不想所愛的人死」的這種想法呢?反過來說,其實人是渴望永生的,我們會希望生命不只是如此而已,而保羅寫給哥林多教會的話,正是繼耶穌復活之後,要更堅固我們的信心的,所以說「上帝不是死人的上帝,乃是活人的上帝」(太22:32)、「在基督裏眾人也都要復活。」(林前15:22)

信仰的拯救

影片的最後,Deacon為了掩護Gould與帶著情報的英國空軍Winley而死了,這是一個具有意義的安排-如果我們不只是把它視為一種英雄主義的話,即是作為傳教士-傳遞基督救贖福音-的Deacon,反過來解救了作為醫護兵-拯救戰場上傷者生命-的Gould。事實上,Deacon不僅僅是救了Gould一命,他在這整個相處過程中的實際作為,也著實地改變了Gould往後的生命,於是在影片最後,Gould帶走了Deacon放在口袋裡的聖經,並且他也願意救治被俘且受傷的德軍,他成為一個新的人了,而不再只是一個對這世界感到失望,而處處在意自身利益的人。

結語

過去的我比較常注意戰爭片中所要表達的、對戰爭的反省,但《Saints and Soldiers》則開始讓我從信仰的角度來看戰爭片,我想這是好的,因為戰爭是那樣強烈地直指著我們的生命,而我們也不應只是從「死亡是痛苦而可惜的,以致於死亡是不好的」-一種珍惜現世生命的角度來反省戰爭,正如保羅所說:「你們是重價買來的,不要作人的奴僕」(林前7:23),我們怎能只是耽溺於現世的得與失呢?而其實戰爭裡的犧牲能夠把我們的討論帶得更遠;並且在戰爭中被激化的正邪對立,也值得我們透過反省自身的罪惡,來做進一步的思考。而或許也就是因為信仰的層次,所以《Saints and Soldiers》即便沒有浩大的戰爭場面,它所能為觀眾帶來的意義與討論,也比其他戰爭片要來得更深刻許多了。

(本文同步刊登於oikos-taiwan部落格、le petit séminaire部落格)

2008年6月28日 星期六

哥前3<分享與討論>01

什麼是屬靈的?

什麼是屬肉體的?

如果你們聽過他的道,領了他的教,學了他的真理,就要脫去你們從前行為上的舊人。這舊人是因私慾的迷惑,漸漸變壞的。又要將你們的心志改換一新。並且穿上新人。這新人是照著上帝的形象造的,有真理的仁義,和聖潔。 (4:21-)

你們當順著聖靈而行,就不放縱肉體的情慾了。因為情慾和聖靈相爭,聖靈和情慾相爭。這兩個是彼此相敵,使你們不能作所願意作的。……情慾的事,都是顯而易見的。就如姦淫、……。聖靈所結的果子,就是仁愛、喜樂、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實、溫柔、節制……。凡屬基督耶穌的人,是已經把肉體,連肉體的邪情私慾,同釘在十字架上了。我們若是靠聖靈得生,就當靠聖靈行事。 (加5:16-

屬靈的,即是按照上帝的旨意生活。

只是,屬肉體的我們如何過屬靈的生活?

感謝主。透過耶穌基督的受難,我們已經被救贖、潔淨、稱義,與上帝復合。

得以與上帝的絕對的聖潔相連,上帝的靈住在我們裡頭。

我們是基督重價買來的(哥前7:23),我們是上帝的殿

消極上不可毀壞自己的,也不可以毀壞別人的;積極上更應活出屬靈的生活。

願上帝先赦免我們實踐上的軟弱 持續堅固我們的信心 教導我們過屬靈的生活,。

2008年6月26日 星期四

哥前2<分享與討論>01

相信

因為謙卑 承認需要協助

then聖靈help U


這句話是我第一次參加柯老師查經(哥前2)時,我記在聖經頁上的,在研一的秋冬。



當時滿腦子都在想著"什麼是真理?
"挺佑<因百源的關係認識的,當時還不熟>找我去查經時我一則驚喜一則憂愁,
憂愁的是那是一個我完全陌生的團體及環境,
我是想去的但我不敢去,後來又因鈞雅提起才助了我的膽識,也隨口答應一同前往了。
就這樣,我還是怕怕的,但因為已經答應了,所以就硬著頭皮去了。
那時心裡想著:......為什麼要顧慮這麼多呢?
不是愛真理嘛,為什麼不給自己一次機會去了解一下呢?.
.....我想著幾天前老師跟我說的"這需要信仰才能理解"......,
我不習慣陌生的團體及環境,也有點怕老師......。
就這樣,我決定去了,
不,現在想起來才發覺,我是被帶領的。
感謝主。

查經時,
相較於課堂上學生對老師的語氣比較"日常生活",我好幾次都以為老師會生氣,
但是老師的語氣反而也比課堂上不嚴肅,臉上笑容也多很多......。
怪哉,這是一個什麼樣的團體呢?這是一個愛真理的團體?我能得到什麼真理的啟示呢?
......我有很多疑問,不過至少現場氣氛是和樂的,但我還是被一種陌生感攏罩不敢抬起頭。
我低頭,比課堂更嚴謹地聽著老師的講解......
......
在哲學課上,老師教導哲學是理性、嚴謹......,是學問中的學問,可以對每一種學問作批判,
哲學不接受賄絡......,儼然是世俗的智慧的最高代表。
然而,如果有上帝的智慧,必是超越世俗的智慧,那必是絕對的真理了,
有,一定有,我相信理性有盡頭,世俗的智慧不會是最高、最絕對的,甚至有時是荒謬的。
這必也是我從生命境遇及苦難中,思索與追求仍不得其解的智慧,
那,如何求得上帝的智慧呢?如何思想上帝的智慧呢?

相信
是因為謙卑 承認需要協助
then 聖靈 help U

我撞牆了!
我被擊碎了!
感謝主。

2008年6月25日 星期三

哥前1<分享與討論>01

讀哥林多前書第一章,讓我想起研一上學期的我。
當時,對哲學----當時認為是唯一的真理----正火熱,
莫明地對聖經有興趣,也以一種近似質疑、批判、符合邏輯、合理性的心態去讀聖經,
幾次都在生態館與紅豆餅攤的路上攔截柯老師問問題。
我問起了<創世紀>......,老師回應的第一句說: 這需要信仰才能理解。

我愣了一下。
......老師解釋的內容我忘記了,但這句話我不知為何一直記著。
我面對著我要不要在信仰理解的問題了。
而當時我求真理的心態是質疑、批判、邏輯及合理性,也相信唯有理性才能追求到真理。
......

現在讀這一段經文更有感觸......

智慧人在哪裡,文士在哪裡,這世上的辯士在哪裡,上帝豈不是叫這世上的智慧變成愚拙嗎。
世人憑自己的智慧,既不認識上帝,上帝就樂意用人所當作愚拙的道理,拯救那些信的人,
這就是上帝的智慧了。 (哥前1:20-21)

這就是上帝的智慧了。

約定 ---- 暑期讀經計畫

延續查經班的的熱情,記念聖靈的感動,對自己的督促及回應上帝的愛
不只作星期日的基督徒 也不只作星期四的基督徒 而已
體認自己的懶惰及敗壞
讓我們一同 約定 我們要有一個暑期的讀經計畫吧

另 建議大家分享讀經感想 讓 萬事都互相效力 叫愛上帝的人得益處(羅8:28)
分享 不在乎人的智慧(哥前2:5) 因為 字句是叫人死 精義是叫人活(哥後3:6)
每個分享 都是聖靈個別的賞賜 都是最好的

願上帝保守我們有一顆謙卑的心 並與我們同在 親自指教 幫助我們理解祂的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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