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在前面:這是一篇從風雨中生出來的文章,我忽然不知道該怎麼分類,因為它和環境議題相關、也和讀經相關,也算是一篇半隨筆(quasi-essay)......。除此之之,文章內容的問題也很多,有邏輯推衍和連結上的問題,也有思慮不週的問題,更有參考文獻不足的問題。不過,先貼上來和大家做個討論,也因為它是如此不成熟,我更需要大家的意見和幫助......。請大家提供意見吧。
風雨生反省?
卡玫基颱風的暴雨和狂風,在禮拜五的早上為了一件不得不去做的事,我出門與她遭遇,水不停歇的不停地從天上灌下,天空像是裝了無以數計出水閥旋到最大的水龍頭,不斷的滴答、涓滴成河,我爬著往方濟樓的坡,覺得自己像是在溯溪而不是爬山,平滑的路面恰成了順暢無阻的水道,夾雜風雨打落的樹枝落葉,像條天然無染的野溪興沖沖的向我奔來,可惜我穿的既非快乾褲也非溯溪鞋,牛仔褲泡水重得讓我錯覺自己是在水裡走路。平常走十分鐘到的路程,這次走了起碼有十幾二十分鐘,雨聲轟轟中、雨勢滔滔,我像是力爭上游的回溯的鮭魚,緩慢的水中逡行、期待著最終的抵達和解脫,然而這樣難得的陸上泳行,那種被雨吞沒的感覺卻讓我心裡不由得感到興奮,夾雜著一絲絲不猶自主的敬畏和害怕,雨像是下不停,無邊無際的下不完,如果真的一直下,世界會變成什麼樣子?我想起諾亞方舟的故事,然而現在我們並沒有建造方舟的心理準備,即便有,若非上帝屬意建造的,如何牢固堅穩的度過風雨和大洪水?
路上零星的土石沖刷,讓我想起近年很多的土石流,地的流動不停,讓人無法安居,然而,地為何不堅穩平靜呢?開墾、開路、砍樹、除草、耕作、種農作,這些是似乎是導致土石鬆軟的表面的現象原因,然而,根本上是為何?路河、土石流都是地上橫行的的惡水,路河淹過土地讓人在水上漂流無以立足,土石流奪人根基、掩埋地上的生氣,但她們為何發生?這些災禍讓人害怕,痛苦與難過,人在面對災禍時,又該如何?
我們對於災禍的理解常常是因果報應式的,我們最常聽到的環保術語常常擬人化的以大地反撲來形容這些挾人禍而壯大的天災,好像大地有靈而因人的胡作非為生氣,以天災來懲罰報應人。即便不說大地是否有靈,也尋因牽果的找尋災禍發生的理由。而為了避免報應、避免全盤傾覆,我們找出了什麼樣的肇禍因子來改善?
因果報應?
這次的大水過後,我在身為當然受災戶的東害書苑裡窩著看書時,聽到不少把這次的大水歸咎於「氣候變遷、全球暖化」,接下來就是一系列制式的因果推理,所以呢?我們要「節能減碳」,但是,節能減碳又是什麼?順手關燈、少吹冷氣、多搭乘大眾交通工具?這所謂的順手「節能」,改變小小的「生活習慣」,就能夠消弭災禍嗎?
災禍對人而言,若是肇因於生活習慣不好,而生活習慣到底是什麼?生活習慣、生活方式來自所置身文化環境的塑造教養與耳濡目染,如若生活習慣有問題那意指了文化也是有問題、待改善的,生活習慣一面是個人的生活呈顯,另一面是包蘊整個置身環境的影響,所以,生活習慣的改善一方面著重於個人的再教育、另一方必須求社會文化制度風俗的檢討與改善,但是,只著重於推動改變整個社會文化的生活習慣,就能夠改善環境嗎?我們改掉壞習慣常常是因為這個「壞」習慣造成了不好的影響和結果,而不是因為這個「壞」習慣本身是一種道德上的惡,
生活習慣總是非道德的,因此這種改善常常是沒有道德強制性的。例如開汽或和走路,這是一種交通方式的選擇而非道德處境的選擇,因此,我要開車便開車、走路便走路,這是我的習慣養成非關道德。如果,我的環境讓我習慣走路,那我也未必就比一個開車的人有道德。如若我們的環保教育只著重於改善生活習慣,那必然常常是失焦不中的的,確實藉由改善生活習慣能夠達成一些世界使用方式的改善,然而,習慣不是環保要解決的最根本的問題,改善習慣充其量治標不治本。
再者,我們在檢討災禍發生的「原因」時,常常只侷限在物理性的因子的尋求原因。但是,面對環境,人並不只是物理性的牽涉其中,因此這樣的檢討是無法真正解決問題的。這就像發生車禍時,檢討車子的性能結構並不能真正切中發生車禍的真正原因,因為車禍的肇因大部分是開車的人,而不是車子的結構,車子的結構和性能若非透過人的意志無法發揮,也若非透過人的任性妄為也不會肇事,而這種精神性的原因,其規範屬道德範疇而非物質技術層面的改進。所以,當我們在說「節能減碳救地球」時,它不能只是一個物質世界使用手則的更改而已,而必須是一個道德要求。
這不只是一個操作程序上的錯誤,不是替換零件或者改變錯誤的操作就能夠解決一切的問題,因為最根本的問題在於那個物質世界之外(beyond the world)[1]的使用者的使用心態,就像車子之於駕駛人,車禍的當然肇事者總是人而不是車子,因為車子不會開車,只有人會開車。我們要對人做道德要求,而非對車子也非對物質世界坐道德要求。
災禍的意義
災禍讓人反省自己的作為是否失當而需要改過調整。能源危機讓人反省自己使用物質的方式、山崩、土石滑移,讓人正視檢討對待土地的態度,物種滅絕頻繁,讓人正視複育挽救瀕危活物之應該。災禍不只是懲罰報應而更是警示提醒,因為懲罰報應常常是是無情報復的、絕對的、無轉寰餘地的,警示提醒卻是預先通知的、等待改善的、給予機會的。就歷史現象來看,這麼多次的大災禍發生,地震、海嘯、颶風、颱風、疾病,死了很多人,然而人總是繼續在地球上生活著,全面的滅絕總是尚未發生,人總是尚留一口氣在地上,總是還有機會、還有出路,災禍是危機也可以是轉機,它既不是絕路也不是結局,只是用極端的困境來取消現狀的可能性,進而指出另一種存在的可能性,原來的方式出了問題、碰了壁,就必須尋找另一條出路、另一種可能性。災禍初看是一種懲罰、一種因果報應,實際上更是一種警示提醒、一個改善的契機、一個煥然一新的可能性。如果它只是一種報應,我們其實是沒有任何機會延續人類歷史的;因而它比較像是一種警示提醒,提醒我們過往的錯誤和罪惡,必須的自我反省和檢討,以尋求出路。
災禍是一扇門,通往現狀之外的他種生活方式的可能性。她極端的粉碎人在現狀中的安逸,以這樣的方式提醒人到目前為止所犯下的錯誤。人必須回應這樣的警示提醒以道德上的反省和檢討,以求通過生命的徹底更新。人的幡然悔改是在一種開放的可能性中所被允許的,生命總是會自尋出路,這要如何可能?這種可能性並不是它自己所能夠發明的,他能循到出路是因為有人為生命留了出路,他能循到出路是因為這種可能性是被允許的。
環境倫理(environmental ethics)還是倫理的環境(ethical environment / moral environment)?
災禍要求我們以道德上的檢討,然而,這不是一種「環境倫理學」式的檢討,而是一種尋求「倫理的環境」的檢討。面對災禍,我們不是再訂立環境規範,卻必須是回頭作自身的道德反省。如果我們自己連最基本而切身的道德都不相信,再多新興的規範和道德又有什麼用處?道德可以作為一門學問來研究和討論,然而只是空談道德而無實踐是無意義的,道德只有在人的生命作為中展現才是它最真實的存在。
現代社會是視道德為兒戲的,好像道德只是人想出來的、可有可無的遊戲規範,當道德上的對錯從絕對降為相對,善惡是非就是一種規範上的同質的差異,而非生命價值的絕然對立。因此,當環保運動在要求環境倫理、環境規範設置的同時,卻無視於社會基調中的無道德,這樣的要求是永遠不可能達到他所求改善環境的目標的,社會必須先是道德的,環境才可能也是道德的被對待。建制再多的環境倫理、環境規範,沒有人去實踐也是徒然。
這是為何當有些近代的學者在質疑為何聖經中沒有關於人地關係倫理的討論時,實際上他是不了解道德到底是什麼的。當有人批評聖經中記載的上帝將大地交給人管理,造成了人類中心主義,以致今日的生態危機時,他同樣不明白道德與管理大地的的意義是什麼。
聖經中耶穌曾說「溫柔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承受地土。」(太5:5)詩篇中也記著「因為作惡的必被剪除,唯有等候耶和華的,必承受地土。...但謙卑人必承受地土,以豐盛的平安為樂。...耶和華知道完全人的日子,他們的產業要存到永遠。他們在急難的時候不致羞愧;在飢荒的日子必得飽足。...蒙耶和華賜福的,必承受地土;...你當離惡行善,就可永遠安居。...義人必承受地土,永居其上。...你當等候耶和華,遵守他的道,他就抬舉你,使你承受地土。..」(詩37:9,11,18-19,22,27,29,34。)
很顯然的,唯有當人離惡行善、信靠上帝,他才能夠承受地土。承受地土有兩層意義:一是能夠享受地上的豐收和美善,二是能夠尋求上帝的義,使之行在地上,真正盡到上帝囑託給人管理大地的責任。因此,不是所有的人都能承受地土,不是所有人在地上的作為都是被上帝喜悅的管理方式。若人行為不道德,他是不被允許承受大地的。
面臨災禍的今日,我們最需要的實際上不是檢討我們有沒有環境倫理(environmental moral),卻必須檢討我們有沒有道德,沒有道德,不明瞭道德的真正意義,我們是永遠不會有「倫理的環境」(moral environment)的。
[1] Beyond the world不是說人是世界的宰制者,而是意指人總是在世界之外的、超乎世界的,他確實生活在世界中,然而,他的以被拋擲到世界中作為在世界中生活的起點,以及,以追求超出世界之外的目的(無論永生、輪迴、死亡都不是屬乎世界的,而是在世界運作之外的。)為在世界中生活的終點,可見其屬乎世界之外的本質。生活在世界中不代表在其生命是從世界中長出來、也不代表其生命是隱沒消失於世界中的。就像開車者本質上是自外於車子的,他不是車子的一部份,他和車子的合作僅是在開車之時,而駕駛者總是以開車幫助其移動達到某個目的地,而非達到車子本身,車子總是工具而非目的。世界對人來說在某個意義之上也是如此。
《Heimat – Eine deutsche Chronik》(1984):2. 家園的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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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家園有其脆弱性,但家園卻也具有驚人的韌性。《Heimat》裡的重要場景Schabbach正是一個具有這種驚人韌性的家園,它乃是長期地維持著人與人之間穩定的感情和交往。但這並不是說它是一個完美的家園,不是,人性的弱點依然遍佈在這個家園裡,但值得一提的是,Schabbach卻具有一種包容力,能夠讓人與人之間彼此...
10 年前
3 則留言:
這篇文章談到了一些我之前比較沒有想到的部份,若要討論起來應該有蠻多點可以討論的,但我想先就兩個部份來討論:
災難與因果報應
首先,我們對「環境災難」與「因果報應」的理解其實對我們會做出什麼樣的反應或反省,影響很大。基本上,一般人都還蠻相信因果報應,或說是希望有因果報應的-但弔詭的是,我們又很希望自己在做錯事時能被原諒,能不要遭受報應,不過此處先略去不談。
我們若把環境災難視為一種因果報應,那麼我們首先會遇到一種理解的困難,那就是這個世界上有許多人是無辜受難的,他們比起許多人來說,好像更不應該受到災難的傷害,就拿四川大地震為例,許許多多被壓死的小朋友,他們豈是罪孽深重所以遭受報應呢?又如世界上的許多環境難民,他們其實是在承受他人破壞環境的惡果,環境災難的成因與這些受害者往往沒有那麼直接的關連,所以我們要怎麼理解這是一種因果報應呢?
我在最近寫的文章裡面提到,環境災難的發生往往是不均勻地,所以要以因果報應作為人應該善待自然的道德訴求,其實不容易讓人信服的。我們可以從好幾年來的風災、水災、土石流災害做為例子,台灣的媒體是一而再、再而三地重播許多人的苦難,而作為觀眾的我們也的確看到了許多人的苦難,但是老實說,這能夠安安穩穩地坐在電視機前的觀眾,究竟為這些災難做了什麼呢?我以為這理由很簡單,因為那「不是我的苦難」,也「不是我的報應」,以致於作為觀眾、作為媒體,我們常常是在消費他人的苦難,而我們也很少因為這尚不及於自己的災難做出什麼樣的努力。
對我來說,我不會把環境災難視為一種因果報應,反之,它就如這篇文章裡提到的,它常常是一種「警示」,警示末日審判即將來臨,警示我們是否正視自己的罪惡並願意悔改、反省我們是如何待人與如何愛人。換句話說,在環境災難裡受苦難的人,在某個意義上很可能都是一種犧牲,透過這樣的犧牲,警告在一旁看著的我們。災難就好像一面鏡子,它常常都能夠照出我們的自私與冷漠,也常常都能夠照出我們究竟有沒有好好愛人-我們到底為別人做過什麼、做過多少?我們是否愛自己比愛別人還多?我是這樣理解在四川大地震失去生命的人的,以致於許多不幸死於災難的人,它並不是與我們無關的,事實上,每一次災難、每一個苦難其實都要傳達給我們的訊息。
環境倫理與倫理環境
我想我能夠體會這篇文章所想要強調的,在這個道德敗壞的世界,如果我們不先正視我們對道德的態度,那麼發明更多道德又有何意義。我想這樣的提醒是重要的,但是我在閱讀這部份時,我認為還是需要去凸顯環境倫理的重要性。在《大自然的權利》這本書的開頭,它介紹了權利的演變,而我們對於自然的權利-相較於其他的人的權利,是很晚才展開的,而將「倫理問題拓展至自然環境」亦然。
或許是我們比較有機會接觸到環境倫理學的緣故-環境倫理學好像沒有那麼的特別,所以我們會很有機會發現其實整個人類的倫理都是很有問題,或說是更有問題的。但換個角度來看,其實環境倫理對某些人來說仍舊是很陌生的,討論是缺乏的,所以我認為還是必須要強調環境倫理的思考-雖然思考到最後,我們會發現許許多多的環境倫理問題其實也就是人類倫理道德敗壞的問題。
就拿之前曾經寫過的「為什麼不能吃狗」為例,其實我就會發現我在這方面的理解是不足的,至於「不可以吃人」這件事情,雖然一般人不會做深入的討論,但自然而然地就會覺得那是一件不可以做的事情。但對於自然、對於動物,一般人就不太會有這種「想當然爾」的反應了。我想,要如何建立一種正確地看待自然的態度,環境倫理的討論仍舊是非常需要而重要的。
但說實在的,環境倫理與倫理環境其實是不可切割的東西,因為我們在討論對自然的倫理時,必然需要反省到人類身上,所以它也就很容易連結到倫理環境的問題,以致於我們也需要對人類的倫理道德進行反省與思考。
以上,就先寫到這裡吧。
確實,環境倫理學的重要性和發展,就如同生態學從生物學、博物學、生物地理學中發展起來、成熟以致分支出去自成一門學科一樣,這種過程是不可逆也是重要的,因為他反應了時代的知識累積和遇到的問題。
所以我並不否定環境倫理學的重要,不過在文章中我恐怕沒把這點講清楚。然而,環境倫理學必需釐清自己的根基和究竟,環境倫理學究竟是倫理學的一個應用面向,道德重在實踐,然而實踐不是一昧的行動而不思想,或者只思想不行動都是不行的,實踐之中包含了對道德的認識清楚和身體力行。
我在這裡要比較否定的是那種不先認清道德是什麼,也不檢討自己有沒有道德,而只顧著標新立異地發明另一種道德規範的態度,那樣是有問題的。道德從來就不只是形式上的教條和規範,那只是道德讓人最粗淺認識到的面向。我們該做的是檢討道德如何應用到各個生活場景和面向,而不是只想發明「新的道德」。
即便是「道德重估」也不是毀壞道德的價值,而是將被人錯誤認識和詮釋的道德規範重新檢討,尋到一個較為正確的道德價值以為重估之校準。
大概就是這樣吧.....
嗯,我了解也認同你的意思。就現實社會來說,的確會出現「道德是道德,生活是生活」這樣的情況,所以我覺得〈雅各書〉的提醒真的很好。
但說到這裡,我覺得這似乎就又是「人類中心主義」的問題了,因為現代人喜歡╱習慣把自己當成上帝,這上帝甚至連自己所訂定的規矩都可以輕易毀壞,甚至反其道而行-事實上人常常扮演著一位任意的、隨性的上帝,如果不是,也往往是朝著這個方向前進。
於是,在這裡,這個話題好像又可以和之前寫過的、有關「自由」的文章連結起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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