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0月29日 星期三

<讀書會>研究進度報告與討論081030

各位同學大家好:

由生態所的幾位研究生所發起的小seminar讀書會,
從2007年的8月14日正式運作至今,已經超過一年又兩個月了,期間我們幾乎每個禮拜都有數個小時的討論,有時是針對自己的研究進行報告,有時是一起閱讀研究相關的重要書籍,其中也有日常生活的分享、一同觀賞電影…。

這個始自於「研究生互助會」概念的讀書會,其實已然發展成超越了參與夥伴的各自研究、而更貼近彼此生活與心靈的聚會,在這不算短的相處時光裡,我們愈發確定在這條學習如何做研究的路上,我們真的很需要有表達陳述、討論反省的機會,我們也真的見識到了透過數個人的分享所能接觸到的書籍、知識,往往勝過一個人單打獨鬥所能認識到的,我也也真的認識到了一個人的反省往往是不足的,而總需要他者的幫助。

也正因為這樣,所以自從讀書會開始運作以來,我們持續地透過電子郵件、張貼海報、架設Blog等等動作,希望能有更多的人一起來分享小seminar讀書會的美好,我們也曾經嘗試將讀書會時間調整至應該是許多學生都允許的時間舉行,同樣為的是希望與更多人分享、期待更多人參與。

時間過得很快,讀書會的許多成員都已經進入到深感沈重論文壓力的時期,這並不意味著小seminar讀書會就要停止,而是將因著大部分成員的現實情況而做出一些調整,未來的讀書會將鎖定在每個人的研究進度報告上,彼此討論與督促,當然,我們也歡迎新的夥伴加入、參與報告和討論,我們更期待未來生態所的學生能有意願延續這樣的讀書會,開展出更為豐富多樣的學習、研究與討論的風氣。

本週讀書會規劃:

本週的讀書會將在10月29日(星期四)上午10點於430教室舉行。參與的夥伴們可以將自己的研究工作儘可能地詳細臚列,譬如還需收集什麼樣的資料、還要閱讀什麼樣的文章書籍、研究論文可以分成哪幾個部份且相關準備與書寫工作又有哪些、預計完成步驟或按順序該如何安排進度…。屆時我們可以一起來對照討論,看彼此有什麼不夠或不清楚的地方。

而文勇也會與我們分享他目前的研究進度,而我們正可以透過他的分享與相關的討論,來幫助自己調整進行研究、論文撰寫的視野與腳步,歡迎有興趣的人一起來參與。

2008年10月20日 星期一

<轉載>國際知識饗宴,環境倫理學之父Dr. Holmes Rolston, III靜宜大學開講

(轉載自靜宜大學焦點新聞)

應靜宜大學之邀,國際知名「環境倫理學之父」羅斯頓教授(Dr. Holmes Rolston, III),10月17日於靜宜大學進行「上帝的護持與生態中心主義」(God's Providence and Ecocentrism)專題演說。羅斯頓教授專業、投入的演講風格,引領聽眾進入環境倫理、生態靈修、科學與宗教研究等專業領域,並透過分享、交流及互動,為建立台灣生態文化撒下希望種子! 
  

靜宜大學校長俞明德表示,為尊崇天主教聖人聖方濟對生態保育、環境保護的貢獻,反映靜宜大學「進德修業」的核心精神,生態學研究所特別設立「聖方濟講座」,以落實天主教大學對生態認知、土地認同。靜宜大學非常榮幸邀請到當代「環境倫理學之父」羅斯頓教授,共同為聖方濟講座進行揭碑儀式,希望藉由聖方濟講座,落實天主教生態守護信念,引導師生追求實踐聖方濟生態智慧、環境正義及自然之愛。
  

會中由靜宜大學宮高德神父與韋立仁修女共同宣讀「聖方濟講座開座誌詞」;教廷駐華代辦陸思道蒙席、羅斯頓教授、靜宜大學俞明德校長、趙天儀教授、生態學研究所顏瓊芬所長等貴賓及師長共同為聖方濟講座揭碑。
  

在演講中,羅斯頓教授指出,自然之道即十架之路,大自然不只需要被尊敬,更要被當成神聖的恩賜來尊崇。人與自然的關係,無法以自然科學的因果關係來詮釋,人要以自然為「家」,需要上帝護理及引導。人若擁有宗教觀,對於環境觀念的提升將有顯著的幫助。
  

羅斯頓教授表示,生態學探討個體與整體之間關係的原理,這個整體是以「家」的觀念來表達。大自然是上帝賜予人類的最原始恩惠,但是,人必須以愛上帝和愛鄰舍作為最重要的生活規範,這些恩惠只會賞賜給接受上帝管教的人。在聖經中,讓我們瞭解,羊群需要飲水和糧草,正如人類的生命需要飲用水和糧食一樣,這是古往今來的生態學者都瞭解的事實,而聖經把這個事實提升成為人類生命的原型。牧羊人雖然也和羊群一樣須要飲水和糧草,但是,必須行走在義路中,儘管生命中充滿死蔭幽谷,但是,土地上和靈性上豐富的供應預備,支撐維繫著義人的生活。
  

21世紀工業和科技發展日新月異,人類一方面擁有更多關於自然循環過程的知識並且更懂得如何加以控制,另一方面卻似乎和大自然漸行漸遠,人與環境之關係變遷,從人定勝天的思想與行動,一直到大地反撲的各種天災人禍,人與環境需不斷調適、學習教訓。羅斯頓教授呼籲,我們要尋找一個適當「順從自然」的倫理,並且以合乎道德的方式,使人類在地球上的適合性最佳化。
  

羅斯頓教授為美國科羅拉多州立大學的榮譽教授,是國際知名的生態哲學專家,並被譽為「環境倫理學之父」。2003年羅斯頓教授獲頒「登博敦獎」(Templeton Prize)的榮譽,該獎是為了表彰從事靈性世界的探索與推廣的卓越人士所設,在宗教人文學界是極高的榮譽。羅斯頓教授最具影響力的作品為1975年在<倫理學期刊>所發表具突破性的文章,以及1988年《環境倫理學》一書中所表達其成熟的倫理學理論。他的學術專長在於探討「科學與宗教」交織互動中最核心的議題,特別是在「生態系與倫理學」方面的論述更是貢獻卓著。1997年在蘇格蘭愛丁堡大學著名的紀福講座 (The Gifford Lecture)中擔任講員,演講內容於1999年出版《基因、創造和上帝》(Genes, Genesis and God)。

2008年10月10日 星期五

<轉載>環境倫理大師羅斯頓 成大開講 他說:人類是地球之子,必須懷抱著敬意、公義與憐憫

(轉載自2008/10/9成功大學校園焦點)

在國立成功大學擔任客座特聘講座的環境倫理學之父-羅斯頓教授,即日起以「低碳時代的環境倫理」為主題推出十二場環境講座。首場「野性的呼喚:哲學走向荒野」7日在成大醫學院成杏廳舉辦,成大副校長黃煌煇教授擔任主持人。羅斯頓教授的名氣,魅力無法檔,許多學子及社會人士慕名而來,除一睹大師風采、也傾聽大師的精闢見解。羅斯頓教授呼籲學子們要向大自然學習內在價值,因為人類是社群的公民、土地的住民,更是地球之子,寓居於地,必須懷抱著敬意、公義與憐憫。

會中,黃煌煇副校長特別代表成大賴明詔校長對羅斯頓教授來成大講學表示誠摰地歡迎,從事海洋工程著力甚深的他表示,在生態危機及全球暖化的環境下,大家都需要仔細地來聆聽並吸取羅斯頓教授對大自然、保存大自然價值,及對哲學的見解及智慧。

羅斯頓教授以價值哲學的角度出發,再思大自然之各式價值,進而詮釋環境倫理學之核心觀念。羅斯頓教授指出,對人類而言,大自然呈現各式價值,包括維生價值、經濟價值、休閒價值、科學價值、美感價值、基因多樣性之價值、文化象徵性之價值、人格塑造之價值、複雜性與單一性之價值、穩定性與自發性之價值、辯證性之價值、生命價值、宗教價值等。他強調,誠實乃是上策,有良好的倫理信用才是良好的生財之道。環境保育是最好的政策,而良好的環境倫理乃是良好保存自然價值的永續之道。

為什麼要有道德感?羅斯頓教授指出,比較傳統倫理學及環境倫理學之差異,乃在於傳統倫理學的限制是將自然環境區隔在人類倫理之外,看重人體內的健康,卻將環境的健康排除在人體之外。然而,優質的環境,就是乾淨的空氣、水與土壤是非常重要的,因為生病的環境無法產生健康的文化。相較於傳統的倫理學,認為應將自然環境納入倫理道德之範圍,除了強調人類對於大自然應有的道德責任,更積極主張人類應當向大自然學習與效法那內在於生態體系的倫理價值。人類作為道德性之主體,倫理學因之而生,但是倫理學之範圍應涵蓋生存於地球之上的所有生命體,包括動物、生機體、物種、生態系、地球及人類。因為一切生命皆有其內在價值。

Holmes Rolston III教授是二十世紀環境理學主要倡導者之一,走遍世界七大洲宣導環境倫理,也是許多環保團體包括美國國會與總統的顧問,羅斯頓教授的學術背景主要含跨物理、倫理學、生態及宗教,又因他長期關注環境,其他相關領域的知識亦頗有涉略,因此,對於現代人如何因應全球暖化帶來的環境問題,身為一位環境論者,他更會從哲學、倫理學的領域思考社會價值的型塑或扭轉的可能。

Holmes Rolston III教授於10月至11月中旬擔任成大客座特聘講座,並以「低碳時代的環境倫理」為主題,在台推出十二場環境講座,歡迎各界人士踴躍參與。其中,六場講座於成大及南科樹谷園區會議廳舉行,自即日起至11月11日每週二下午1時30分至5時,一連六週陸續登場。除「羅斯頓系列講座(一)野性的呼喚:哲學走向荒野」,還有10月14日「羅斯頓系列講座(二)全球環境危機對科學與宗教的挑戰」在成功大學醫學院成杏廳登場,由成大馮達旋副校長主持、10月21日「羅斯頓系列講座(三)人類對大自然的責任:環境倫理學的見證」在成大文學院學術演講廳登場,由成大工學院院長吳文騰主持、10月28日「羅斯頓系列講座(四)自然與文化之間的對話:對保存自然價值的呼籲」在成大文學院學術演講廳登場,由成大通識中心主任王偉勇主持、11月4日「羅斯頓系列講座(五)科學、良知、保育:基因、創造與上帝之間的迷人課題」在成大圖書館會議廳登場,由成大研發長曾永華主持、11月11日「羅斯頓系列講座(六):低碳時代的環境倫理:安居地方的企業責任」在南科樹谷園區會議廳舉行,由成大教務長湯銘哲主持。

另外,有六個場次講座則於台大、清大、師大、東華、靜宜、淡江等校登場。此外,也特別針對全球暖化議題舉辦「全球暖化危機下再思科技與社會」國際研討會,由成功大學與清華大學合辦,訂於10月31日及11月1日登場。
 
羅斯頓於1932年出生在美國維吉尼亞州,1953年畢業於北卡羅萊納戴維森學院,得到物理和數學學士學位。之後,他進入李奇蒙德的協合神學院(Union Theological Seminary in Richmond)繼續進修。他又前往蘇格蘭愛丁堡大學,受教於名師托倫斯(T. F. Torrance)門下,並於1958年得到神學與宗教研究博士學位。他延續對大自然探討的初衷,又在1968年獲得匹茲堡大學科學哲學(Philosophy of Science)碩士學位,然後受聘於科羅拉多大學哲學系至今,並於1992年獲傑出教授殊榮(University Distinguished Professor of Philosophy at Colorado State University)。

羅斯頓教授的學術專長,是在探討「科學與宗教」(science and religion)交織互動中的最核心議題,特別是在「生態系與倫理學」(ecosystems and ethics)方面的論述更是貢獻卓著。他進入學術領域最重要的轉捩點在1975年於<倫理學>(Ethics)期刊上發表「有生態倫理這回事嗎?」(Is There an Ecological Ethic? )這篇論文。從此,環境倫理這新的學科就無法與他的名字分開,因此,他被稱為「環境倫理學之父」。他的倫理學基礎,是建立在一個非常堅定的信念之上:「大自然不只須要被尊敬,更是須要被當成一份神聖的恩賜來尊崇。」(Nature is not only to be respected but to be reverenced as a sacred gift.)

羅斯頓教授不論在學術論述的開創、學術期刊的創辦、學會的創立及長期投入、專書的著作及論文的發表等均極豐厚紮實。例如:1979年,與另一位哲學教授共同創辦<環境倫理>(Environmental Ethics)期刊;擔任國際環境倫理學會(International Society for Environmental Ethics)通訊總編輯至今;在探討宗教與科學最重要的期刊Zygon擔任編輯委員超過20年之久等等。

2003年5月7日,羅斯頓教授於英國白金漢宮接受象徵宗教領域最高成就的天普力登獎(The Templeton Prize for Progress Toward Research or Discoveries about Spiritual Realities)。這個大獎自1973年開始,每年頒發給對宗教信仰與靈性事工具特殊貢獻的人士,如葛理翰牧師、蘇聯作家索忍尼金、德蕾莎修女等人都曾經得到這個大獎,由此可見教授在宗教界和學術界都擁有極為崇高的地位。他在愛丁堡的指導老師托倫斯教授亦於1978年榮獲該獎項。

羅斯頓教授曾出版之著作包括《環境倫理學──對自然界的義務與自然界的價值》(Environmental Ethics – Duties to and Values in The Natural World, 1988)、《Philosophy Gone Wild》、《Science and Religion》、《Conserving Natural Value》、《Genes, Genesis and God》等。

<轉載>成大延聘環境倫理學之父羅斯頓教授駐校講學

(轉載自2008/10/2成功大學校園焦點)

地球暖化與環境保護為全球關注的議題,關心全球環境問題,國立成功大學延攬國際級大師、曾獲2003年英國天普力登獎、有「環境倫理學之父」美譽的Holmes Rolston, III(羅斯頓)教授擔任客座特聘講座,自10月起至11月中旬於成大講學,並推出一系列的環境講座,期針對日益嚴重的環境問題及未來所面臨的考驗,從環境倫理學的領域剖析遵循的法則及解決之道,為國內環境保護議題注入新思維。

甫抵成功大學的羅斯頓教授,2日上午九時在工學院吳文騰院長、中文系林朝成教授、生態關懷者協會陳慈美秘書長及相關計畫成員的陪同下拜會成大校長賴明詔院士,雙方針對全球關注的暖化議題、如何減少溫室氣體等,交換不同的見解及經驗,相談甚歡。羅斯頓教授除特別感謝成功大學的邀請,更期許在成大期間透過面對面的接觸以及學術交流的機會,廣泛交換地球暖化與環境保護的心得。

此為羅斯頓教授首次在台灣擔任教職進入校園講課,他期許自己能以不同的角度,宣導環境保護的重要性。他向賴明詔校長表示,環保、能源開發已是全球議題,因為全球暖化、汙染的現象是整個社會層面的問題,更應從哲學及倫理學的觀點思考環境的議題。對於成大的印象,他說自己對成大瞭解還不多,但他知道成大工學院的水準從日據時代就一直是佼佼者。

賴明詔校長表示,成大以工學院起家,在工學領域有很好的研究成果,成大鄰近台南科學園區,與國內多家知名廠商有很好的合作關係,尤其是在光電產業部份。關於環保方面,台灣極為關注,成大也投入許多環境相關研究,例如成大所籌建的綠建築大樓,便是強調節能與環保的效能,它是由一名傑出校友捐助的,未來將做為研究及教學之用。與會的成大工學院院長吳文騰補充說明,成大工學院注重跨領域的整合,針對能源的應用以及水資源的開發等皆有顯著之研究成果,目前也致力開發低耗油、低排氣的汽機車引擎,頗有成效。

對於成大與產業界保有密切關係,羅斯頓教授有感而發指出,美國這幾年亦重視產學的合作,許多大學校長認為大學必需向企業看齊,並縮短研發到製造的過程,這對美國經濟是有好處,但身為一個哲學家,他反思的是科技快速發展之際,人與生態之間的和諧。賴校長深表認同,他說,環境生態和工業發展必須保持平衡。就像他在教學生時總是向學生強調必須學習如何與病毒相處,他告訴學生我們永遠無法擺脫病毒,因此如何達到兩者間的平衡是很重要的。

中文系林朝成教授表示,Holmes Rolston, III是二十世紀環境理學主要倡導者之一,走遍世界七大洲宣導環境倫理,也是許多環保團體包括美國國會與總統的顧問,羅斯頓教授的學術背景主要含跨物理、倫理學、生態及宗教,又因他長期關注環境,其他相關領域的知識亦頗有涉略,因此,對於現代人如何因應全球暖化帶來的環境問題,身為一位環境論者,他更會從哲學、倫理學的領域思考社會價值的型塑或扭轉的可能。

成大期藉著羅斯頓教授到成大講學,能夠在「環境倫理」、「生態靈修」、「科學與宗教」、「生態神學」等領域,開創探討、研究、論述、出版的風氣,讓台灣環境運動能夠邁向更深刻、更整全的方向來發展。並從環境倫理學的角度探討台灣環境破壞日益嚴重的核心問題並提出因應之道。

羅斯頓教授於10月至11月中旬擔任成大客座特聘講座,並以「低碳時代的環境倫理」為主題,在台推出十二場環境講座,歡迎各界人士踴躍參與。其中,六場講座於成大及南科樹谷園區會議廳舉行,自10月7日至11月11日每週二下午1時30分至5時,一連六週陸續登場。包括10月7日「羅斯頓系列講座(一)野性的呼喚:哲學走向荒野」在成大醫學院成杏廳登場,由成大黃煌煇副校長主持、10月14日「羅斯頓系列講座(二)全球環境危機對科學與宗教的挑戰」在成功大學醫學院成杏廳登場,由成大馮達旋副校長主持、10月21日「羅斯頓系列講座(三)人類對大自然的責任:環境倫理學的見證」在成大文學院學術演講廳登場,由成大工學院院長吳文騰主持、10月28日「羅斯頓系列講座(四)自然與文化之間的對話:對保存自然價值的呼籲」在成大文學院學術演講廳登場,由成大通識中心主任王偉勇主持、11月4日「羅斯頓系列講座(五)科學、良知、保育:基因、創造與上帝之間的迷人課題」在成大圖書館會議廳登場,由成大研發長曾永華主持、11月11日「羅斯頓系列講座(六):低碳時代的環境倫理:安居地方的企業責任」在南科樹谷園區會議廳舉行,由成大教務長湯銘哲主持。

另外,有六個場次講座則於台大、清大、師大、東華、靜宜、淡江等校登場。此外,也特別針對全球暖化議題舉辦「全球暖化危機下再思科技與社會」國際研討會,由成功大學與清華大學合辦,訂於10月31日及11月1日登場。
 
羅斯頓於1932年出生在美國維吉尼亞州,1953年畢業於北卡羅萊納戴維森學院,得到物理和數學學士學位。之後,他進入李奇蒙德的協合神學院(Union Theological Seminary in Richmond)繼續進修。他又前往蘇格蘭愛丁堡大學,受教於名師托倫斯(T. F. Torrance)門下,並於1958年得到神學與宗教研究博士學位。他延續對大自然探討的初衷,又在1968年獲得匹茲堡大學科學哲學(philosophy of science)碩士學位,然後受聘於科羅拉多大學哲學系至今,並於1992年獲傑出教授殊榮(University Distinguished Professor of Philosophy at Colorado State University)。

羅斯頓教授的學術專長,是在探討「科學與宗教」(science and religion)交織互動中的最核心議題,特別是在「生態系與倫理學」(ecosystems and ethics)方面的論述更是貢獻卓著。他進入學術領域最重要的轉捩點在1975年於<倫理學>(Ethics)期刊上發表「有生態倫理這回事嗎?」(Is There an Ecological Ethic? )這篇論文。從此,環境倫理這新的學科就無法與他的名字分開,因此,他被稱為「環境倫理學之父」。他的倫理學基礎,是建立在一個非常堅定的信念之上:「大自然不只須要被尊敬,更是須要被當成一份神聖的恩賜來尊崇。」(Nature is not only to be respected but to be reverenced as a sacred gift.)

羅斯頓教授不論在學術論述的開創、學術期刊的創辦、學會的創立及長期投入、專書的著作及論文的發表等均極豐厚紮實。例如:1979年,與另一位哲學教授共同創辦<環境倫理>(Environmental Ethics)期刊;擔任國際環境倫理學會(International Society for Environmental Ethics)通訊總編輯至今;在探討宗教與科學最重要的期刊Zygon擔任編輯委員超過20年之久等等。

2003年5月7日,羅斯頓教授於英國白金漢宮接受象徵宗教領域最高成就的天普力登獎(The Templeton Prize for Progress Toward Research or Discoveries about Spiritual Realities)。這個大獎自1973年開始,每年頒發給對宗教信仰與靈性事工具特殊貢獻的人士,如葛理翰牧師、蘇聯作家索忍尼金、德蕾莎修女等人都曾經得到這個大獎,由此可見教授在宗教界和學術界都擁有極為崇高的地位。他在愛丁堡的指導老師托倫斯教授亦於1978年榮獲該獎項。

羅斯頓教授曾出版之著作包括《環境倫理學──對自然界的義務與自然界的價值》(Environmental Ethics – Duties to and Values in The Natural World, 1988)、《Philosophy Gone Wild》、《Science and Religion》、《Conserving Natural Value》、《Genes, Genesis and God》等。

2008年9月22日 星期一

《環境倫理學》第六章導讀與分享(2)

三、「競爭裡的價值」與「價值的流動」

達爾文將其在加拉巴哥群島所看到的生存競爭、相互利用、混亂等圖像,帶回了「相較起來似乎比較文明」的人類社會裡,引起了後來人類的熱烈共鳴-於是我們不僅僅將自然世界視為一個弱肉強食的浴血戰場,我們甚至也理所當然地把自己放到那戰場中,服膺適者生存的道理。

在這種負面觀點底下,假如我們只看生態系統裡互相殘殺的競爭價值,那麼我們很可能會認為自然在客觀上就僅僅是個資源利用-你利用我、我利用他-的系統。於是,系統裡的每個個體的生存目的就僅止於保全自己與自己的基因。這種混亂的競爭廝殺構成了自然的支配原則,並且這過程是非常隨機而浪費地進行著的(王瑞香譯,1996:279)。

■photo by paulshaffner on Flickr.com(CC:by)

1、從自然的競爭圖像中看出新意義

但是,倘若我們換一個角度來看,便會發現其實這樣的競爭圖像反倒是顯明了生物們都在「競爭」那些稀少而「有價值」的東西-「競爭」彰顯了「價值」。同樣可以換一個角度來檢視的是,即便自然裡似乎充斥著混亂,但從演化的「成果」-從泥土到人類-來看,我們也發現到它不斷地在排除混亂,不斷地在這反覆無止的死亡中,有秩序地自行組裝出新的被創造物。這就好像是,儘管地球殺害了自己的孩子,但她卻年復一年地創造取而代之的新生命,這種創造的動力乃是最具有價值的奇蹟(王瑞香譯,1996:280)。

並且,在適者生存的事實裡,我們會發現每個生物雖然都是為了自己,但卻沒有一個生物是「僅靠自己」的;每個生物都受著考驗,被要求在一個紀律複雜的群落裡達成最佳的順從性。每個生物都是演化系統裡的機會主義者,但僅有在這個延續的系統裡才有機會可言(王瑞香譯,1996:281)。

■photo by DEMOSH on Flickr.com(CC:by)

而當我們從個體的競爭中退一步來思考時-根據生態學的教導-我們會發現在競爭中存活下來的「不僅是個體或物種而已,而是包含著它們的系統」,事實上,每個物種都是與其他物種和整個系統相連的。同樣的,每個價值都會與其他價值和整個價值團體相連。於是,我們其實可以把那些在競爭中失利的物種,視為價值的流動轉變-價值並未隨著物種消失而喪失,它反而經過轉換而成就了其他的價值。更進一步地說,生物不僅自基因繼承價值,也從它與競爭者、敵人、獵物的關係中獲得價值(王瑞香譯,1996:281-282)。

2、自然而「經濟」的價值流動體系

當我們這樣思考自然時,我們會了解到自然當中其實沒有浪費-它仍舊是一個經濟的經濟體系(frugal in its economies),「價值」就像「能量」一樣在這個體系中循環流動,而不只是我們從表面上看起來的混亂、浪費(王瑞香譯,1996:282)。而在這個價值流動的系統裡,雖然個體會有死亡、以及死亡所帶來的個體的內在價值的崩壞,但是這個個體也為其他個體貢獻出了價值,並且由其他個體保障之。於是我們會發現,一個個體的內在價值將通過「通常不被肯定的」競爭與死亡,而被工具性地用來產生更高的內在價值。個體的內在價值並不會因為成了工具性價值而被貶損,因為這樣的系統,又將成就更多的個體與個體的內在價值(王瑞香譯,1996:284)。

並且,總的來說,由個體死亡、被工具性地利用所成就的價值將不僅僅是指對個體有利的,它也是對生態系統有利的。這些價值讓生態系統豐富、美麗、多樣、和諧、錯綜複雜。以致於雖然競爭的結果對某個個體來說可能是有負面價值的,但最終卻會對生態系統產生正面價值。化約地說,在這樣的系統觀點裡,一個個體本身的善(good)與之於同類的善,若不能加上對其棲位(niche)的善與對系統的善,那麼就算不得是整全的(王瑞香譯,1996:284)。相反地,生態學所揭示的物物相關的道理,其實就已經肯定了正面價值從個體到系統、從系統到個體之間的循環流動。

在演化的脈絡裡,沒有生物個體僅僅只是個工具,每個個體都有其內在價值,而這些個體卻也都能為他者的生命過程而被犧牲(be sacrificed),此時個體的內在價值將會崩解而成為外在的(extrinsic)價值,部份被工具性地傳遞到其他的有機體上。而正是這種內在價值與工具性價值的不斷創造與使用締造了自然史裡多層次的成就(王瑞香譯,1996:284-285)。

一般認為,所有的價值都需要有觀看者才能成立,但現在我們透過對這個生態系統的認識,將可以說價值的成立只需要有持有者-它可能是個個體,也可能是一個將價值傳遞給個體,或透過個體來傳遞價值的歷史系統。並且我們也能澄清工具性價值並不是次等的,而內在價值也不會只因為它作為一個獨立的價值所以卓越(Excellence),而是因為它能夠成為工具性價值-為他者服務、在生態系統中扮演合宜的角色所以卓越(王瑞香譯,1996:285)。

■Rolston所提出的「投射性自然的價值階層模型」(Holmes Rolston, III,1988:216)

3、「投射性自然的價值階層模型」的再認識


所以,當我們現在回過頭來看Rolston的「投射性自然的價值階層模型」時,我們將比較容易理解其中的圓圈與箭頭之間的關係了。並且當我們從系統的角度重新肯認工具性價值與內在價值的地位後,我們也將比較能夠接受價值在這階層模型裡的不均勻分布。對此,Rolston由低至高的做了更進一步的解釋(王瑞香譯,1996:285-286):

非生物性的東西-即物理環境:擁有最小但最基礎的內在價值。相對於與其相結合的群落,其工具性價值將被提升而顯得十分重要。

植物與無知覺的動物:就個體而言,有相較於前者較多但仍舊微小的內在價值。但相對於這內在價值,它們對於與其相結合的群落的工具性價值則是十分重要。

有知覺的動物:就個體而言有相較於前者而更顯明強烈的內在價值。相對的,其對於與其相結合的群落的工具性價值則顯得較弱。在生態系統裡,這些居於上層的有知覺的動物所造成╱所遭受的干擾,對整體生態系統的干擾較小。

人類:人類就個體而言,具有最大的內在價值;但對於與其相結合的生物群落,卻僅有最小的工具性價值。因為雖然人類的科技文化具有巨大的破壞力量,但極少數或根本沒有生態系統是依賴著位居金字塔頂端的人類的。

四、人類的位置、合宜的態度、權利與義務

當我們藉著Rolston所提出的概念來俯瞰這投射性的自然時,我們沒有辦法不去關注到人類在其中所扮演著角色與所站的位置。有時候,也正是因為有這樣的認識,我們才能夠進一步地得出身為人類的權利與義務。底下,Rolston即是要循著這樣的脈絡,幫助我們從投射性自然的「實然」,推展至人類的「應然」。

1、人類的價值與所憑恃的自然

就如「投射性自然的價值階層模型」所展示的,工具性價值與內在價值的比例會隨著生物層次的升高而改變,並隨著動態的自主性的進化發展(mobile autonomy evolve),個體的內在價值將會追上群體的內在價值,最後-正如人類-有時超克了群體的價值一樣。Rolston舉例,這就像是草的價值大致上是工具性的,而人的價值則大致上是內在性的(王瑞香譯,1996:286)。但這樣的說明並不是要我們沾沾自喜於自身有較多的內在價值,反倒是,我們應該要試著去認識到底是什麼讓人類得以擁有在生態系統裡最多的內在價值。

■photo by Taras Kalapun on Flickr.com(CC:by)

別忘了,在前一段的分類說明中,Rolston就已經表明了沒有什麼生態系統是仰賴人類生存的,我們應該認識到人類在對生態系統的貢獻上沒有什麼價值,反倒是常常在降低與毀壞那些價值(王瑞香譯,1996:286)。

從系統的角度來看,生活在文化裡的人類必須捕捉或轉化有機的、物種的或生態系統的自然價值,這是可容許的也是必需的,但是,當我們以自然價值的損失換得文化價值的增加時,我們是需要有相襯的正當性(justification proportionately)的(王瑞香譯,1996:287)。更具體地說,人類-這個站在金字塔頂端的角色-不應該讓他所居住之地成為不毛之地,這會讓在其之下的所有事物-包含個體與系統,以及互相適應的工具性價值、內在價值、生物、群落-都受到負面的影響(王瑞香譯,1996:286)。

■photo by marinephotobank on Flickr.com(CC:by)

在人類社會裡,我們若總是得益於某人,但卻對某人視而不見甚至傷害他,那麼我們很可能就會招致「忘恩負義」的罵名;又或者我們身在一個團體裡,卻做出破壞團體價值的事,那麼很可能也會招致「不合群」的指責。然而,人類明明得益於自然、並且人類價值又關係著生態系統的價值,但我們卻很少會因此注重自身的舉止。我們或許都太疏忽我們與整個生態系統的關係,忘了自身的價值-若根據Rolston所提示的-其實是來自於投射性的自然的總體價值成就。

2、人類對自然的權利與義務

我們若-根據達爾文所揭示的-僅僅從個體的角度來看,那麼這或許的確是一個充滿暴力、鬥爭、死亡的世界;但當我們從系統的角度來看時,這世界也有和諧、相互依存與源源不絕的生命。甚至我們之所以珍視自然,即是珍視那生態的、充滿意義的大地,珍視那個「擁有投射出萬物能力」與「從自然史的角度來看時,顯現出其愛護與尊重生命(prolife)的特質」的系統(王瑞香譯,1996:288)。

■design by greenlost

Rolston認為,生態系統的美麗、健全、穩定會或強或弱地要求人類有相襯的行為,於是人類對自然不是可以任意而為的,反倒要受到約束-當人類在面對╱對待自然時,其實是有所謂的「恰當的」態度與行動的。這樣的環境倫理要求人類不能專橫而輕率地介入自然,而是要溫和地介入自然;人類不應隨心所欲地使用自然(王瑞香譯,1996:288-289)。

那麼,如果真有所謂的恰當態度與行動,那就竟是什麼呢?因為擺明在眼前的,是人類文化與自然無法切割的事實,難道我們都得回到原始人那樣的生活,才算是愛護自然嗎?

■人類對自然的使用是具有合理性的,但是,問題即在於我們是用什麼樣的態度與方式在面對自然。photo by Clav on Flickr.com(CC:by)

當我們在面對「如何面對╱對待自然才是正確的」的問題時,我們往往會著重在「對待」-這個「該如何行動」的方向去思考,因為它似乎是最實際的。於是我們將很容易冒出前面所提出的問題,並接著會聽到某些環保人士提出「一切向原始看齊」的極端說法-但實際上卻難以被認同與被實行。對此,Rolston提醒我們,在人類歷史裡,犧牲(sacrifice)大部分的自然野地、將它們變成都市或鄉村是必要的,而這是好的,也是生態的(王瑞香譯,1996:289)。更進一步地說,人類文化中的農業、畜牧業與許多活動,是經由犧牲自然、減少了自然的價值而換得了文化的價值,就某個意義而言,這並沒有不合乎生態之處,因為在生態系統裡本來就會有價值的犧牲與捕獲(王瑞香譯,1996:293)。

但是,當人類掠奪自然以建立文化、使土地將財富讓與自己時,人類作為自然界裡唯一能夠鑒察整體與對其狀況發出對錯判斷的「道德的掠食者」(moral predator),對其所身處的生態系統其實是負有義務的。於是人類會限制自身以保護、庇護、保存自然環境。這些作為是有正當性的,因為如此,身處於生態系統裡的人類才具有一種「適當性」(fitness),因為人類尊重而珍視自身的棲境的健全(王瑞香譯,1996:289-290)。這裡的「適當性」不是指競爭關係底下的「如何能夠自我保全」,而是指在一種生態關係底下,如何能夠正確地扮演這系統裡的某個位置的某個角色。

自然裡的價值-無論是能夠幫助人類進行某些活動的工具性價值,還是其自身就有的內在價值-都需要人類付出關心與負起責任,人類有義務-也有獨特的能力-以一種整體的觀點來運用自然裡的各種價值,其中包括考慮到個體的痛苦、快樂與福祉。從最高的觀點來看,這樣的義務不是終極(ultimate)的義務,因為這義務是來自於底層的、源頭的自然,而在上層的人類文化中更加顯明。又從根本的觀點來看,這樣的義務是最基礎(ultimate)的,因為那是出於創造與維持萬物的投射性的自然。Rolston認為,這樣的義務應該履行,否則應該提出不履行的理由(王瑞香譯,1996:293)。我們或許可以說,這世界上的生物都扮演了供輸與支持系統價值的角色,無一例外,那麼人類如何能夠逃避這樣的義務呢?

3、從科學的實然到倫理學的應然

世界的「實然」-來自生物與生態學的資料-幫助了我們了解這世界的「應然」-這是超越了科學而屬於倫理學進行義務討論的範疇的。而這樣的「應然」-我們或許無須擔心它與特定的宗教、世界觀相關,反倒是,我們有時候會主張形上學是獨立於倫理的,所以雖然我們可能會抱持著不同的宗教信仰與世界觀,但在倫理上卻會有相同的認同-例如不可殺人、偷竊等等。而Rolston所向我們提示的這樣一種環境倫理,它其實是扣準了「現實」的,「投射性自然」其實是一個關乎現實的模型,而這模型正蘊含著相對應的人類行為(王瑞香譯,1996:294)。

但是,這麼看來,「人類應該如何面對╱對待自然」的答案似乎都奠基於「人為的」生態學上了,那麼今日我們認為對的事情,難道不也就正是跟隨在人類主觀背後、必須仰賴人類主體的經驗與描述了嗎?這話或許只說對了一部份,因為我們對於自然的價值判斷,的確會受到我們對自然的理解、觀念以及文化偏見所影響。但根據之前駁斥主觀論的說法,每個人對自然的評價,並不會「決定」自然的價值,因為自然的價值不是由我們帶來且加在生態系統之上的,它是我們在自然裡發現它原本就存在那裡的(王瑞香譯,1996:295)。

並且,我們可能很難說是生態學的描述領導了我們對生態系統的評價,因為「描述」與「評價」之間是非常複雜、甚至兩者在某種程度上是同時發生的,所以我們其實很難分辨何者優先、何者從屬。我們或許可以這麼想:這些被生態學所描述的自然性質-如統一、和諧、相互依存、創造力、支持生命、衝突、互補等等-之所以會被發現,在某種程度上是因為「我們是以一種珍視這些事物的傾向」去尋找它們所以找著的。生態描述不僅僅是補充了這些價值,它也確認了這些價值。那些我們所珍視的自然價值,它不僅是被人類知覺與心靈給點燃而出現,也是得自於自然的。自然與人類之間有種奧妙的互動關係,在這樣的關係裡,我們會發現自然裡有映照人類心靈的鏡子,而人類的內心也其實映照著自然(王瑞香譯,1996:295-296)。

在後達爾文的自然觀裡,我們看不到這些自然的價值,而只找到充滿暴力的競爭,但現在我們從一個更大的生態脈絡裡找到了它們。「描述」與「價值」之間的關係-結合與相互轉變,意謂著「實然」與「應然」是被同時發現的,我們其實很難說自然事實止於何處,而自然價值又起於何處。反倒是,對某些人來說,當事實被充分描述時,價值似乎就出現了,而這兩者似乎都屬於自然系統的特質(王瑞香譯,1996:296)。

結語

我自己認為,「投射性的自然」是一個在思考自然價值時,值得參考與仔細思想的概念。從某個角度看,它部份有演化論與自然科學證據作為靠山;而在整體上,又能以一種價值主觀與客觀之間的互動融合關係作為整合,以抵抗價值主觀論的攻擊-Frondizi在其著作《價值是什麼-價值學導論(What is value?An Introduction to Axiology)》(1984)的最末章也是採取了相同的做法來化解爭議。

投射性自然要面對的兩個難題


■photo by jot.punkt on Flickr.com(CC:by)

在這麼一本已然名為「環境倫理學」的書上,Rolston理所當然地必須去捍衛客觀的自然價值的存在,或者,讓人肯認自然價值裡的客觀性。但是,當他將這前往環境倫理的梯子搭在演化論之上時,就勢必得面對演化論裡困擾著「倫理」產生的元素,譬如「偶然」-即便Rolston借用自然史來舉證生物的發展具有一種從「量」到「質」的方向性-就像是恐龍的滅絕給予哺乳類動物機會發展出高度的心靈那樣,自然具有一種無法阻擋的尊重生命、珍惜生命(prolife)的力量(王瑞香譯,1996:283);又說自然是一條越混亂又越有秩序的、向上流動投射的、負熵的、從無到有、從無生命到客觀生命到主觀生命的生命長河(王瑞香譯,1996:284)。這些似乎都是科學教科書裡可以看見的事實,但是,主流的科學卻總是難以接受這其中有什麼所謂的「方向性」,於是「偶然」就成為了最好的說詞(關於偶然與否的爭議,也可以參考Donald worster的《自然的經濟體系-生態思想史》第15章)。

此外,價值的主客觀爭議亦是他一直必須面對,而他也的確一直在試著解決的問題。這也就是為什麼Rolston花了這麼大的力氣、借用一個我們似乎比較能夠認同其為客觀的自然史、生態科學,來描述出投射性的自然,凸顯出其「先於人類存在」的特徵,以及其與人類在生態上與自然歷史上的、密切的依存與互動關係。但沒想到這樣的借用,最終卻依然要面對「是否是這些科學描述引領著我們的價值判斷」的問題,而如我們所見的,最後一段的論述,即是為了回應這個問題。然而,我們-或者是主觀論者-真的能夠被「自然裡有一面映照人類心靈的鏡子」(王瑞香譯,1996:295)給說服嗎?我想我們仍需要更多的論述說明。

作為提醒

Rolston這漫長的論述,對我來說並不是那麼容易理解,我僅能就自己有限的能力,來整理這一章的大部分內容(關於談美感價值的部份,將另外整理),並修去可能會干擾我們理解主要論述脈絡的枝節。在他的鋪陳裡,環境倫理學儼然已經成為一門跨學科的研究領域,或者是如其所說的,可以稱為「後設生態學」(metaecology)。這或許正提醒著我們要意識到這門學問的廣闊,並且,我們真的要很認真的去面對與思索。

引用文獻

王瑞香(譯)(1996)。Holmes Rolston, III著。環境倫理學-對自然界的義務與自然界的價值(Environmental Ethics: Duties to and Values in The Natural World)。台北:國立編譯館
黃藿(譯)(1984)。Risieri Frondizi著。價值是什麼-價值學導論(What is value?An Introduction to Axiology)。台北:聯經

(本文同步刊登於oikos-taiwan部落格、le petit séminaire部落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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